■汪文华
朋友家附近有一所幼儿园。最近,幼儿园正在建设新教学楼,工地与教学区、儿童活动区用板隔开,上课期间工地照常施工,朋友着实担心孩子们的安全。为了抢工期,往往夜间施工到10点,巨大的噪音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也干扰孩子的晚间学习。笔者实地考察了一番,确实如此。
杜绝隐患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控制噪音不影响居民休息,这是进行校园建设的基本要求。难道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懂吗?更让人惊讶的,在幼儿园大门边的墙上张贴着幼儿园督学的照片、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督学正是这所幼儿园的现任园长,这位园长“督学”可否知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虽然这所幼儿园的建筑工地与幼儿活动区进行了隔离,但是工地的尘土和噪音对幼儿明显有影响,也存在意外伤害幼儿的隐患。如果把校园建设放在假期和双休日,且午休时间和夜间不进行作业,这样既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师生安全隐患,还可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污染,决策者和执行者为何不这么做呢?
或许由于项目立项、建设规划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耽误了时间,才导致施工加班加点。但是,幼儿安全高于一切,无论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放弃这一原则。人们都说学校是“最让人放心的地方”,试问违规施工的幼儿园,如何能让人放心?在这件事情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深刻反思。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