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张老照片被划伤男子诉前妻索赔30万

2016-01-07 08:44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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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此后陈先生发现寄放在前妻孟女士处的珍贵相册和36张照片被划伤,并带有侮辱性字眼,陈先生认为这给他和父母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创伤,故三人将孟女士诉至法院,索赔30万元精神抚慰金。昨天上午,此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2014年10月,陈先生与孟女士离婚,儿子由孟女士独立抚养,临走时,他把一本相册留给儿子。陈先生称,被划伤的照片里,有5张是他父母的照片,有两张是他和同学的初中毕业照及高中毕业照,照片中每个人的面部都被划了。他认为,相册中的照片绝大多数是童年的照片,底片早已不复存在,对他和父母都非常珍贵。父母看到相册被毁,非常生气。他们认为照片损毁是孟女士所为,于是将孟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孟女士赔偿30万元的精神损失。

孟女士则称,离婚后她曾多次要求陈先生将个人物品拿走,陈先生也分好几次拿走了。她根本不记得相册还在自己手里,送还相册时也没有打开查看。得知照片被划,她也很震惊,但是谁划的她并没在意,只是出于善心说了对不起,她还将手里制作幻灯片时留存的照片电子版都发给了陈先生。孟女士觉得自己是在被陈先生一家陷害。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作者: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