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吐槽:助理找到好去处 我都不好意思挽留
广东两大民主党派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增加司法辅助人员编制
广东省“两会”召开在即,司法改革引发关注。民进会员林小娴执笔撰写了《司法体制改革中审判辅助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将提交到“两会” 作为大会的书面发言。她还有一个身份是广东省高院的法官,在过去的两年里,她有两个助理先后离职。对她而言,好消息是离职的助理目前发展不错;坏消息是, 在新助理到来之前,她得再次当回“勤杂工”了。为了能够让和自己一样的法官们都能从琐碎事物中脱身,她建议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让司法辅助人员有盼头,留得 住。
无独有偶,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盟广东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叶才勇也为民盟撰写了名为《关于加快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的集体 提案。曾经在茂名法院挂职担任过副院长的叶才勇,也看到了当前司改面临的难题——司法辅助人员队伍不稳定,“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现状:全省法官助理缺位高达4522人
林小娴告诉记者,2015年,广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同比上升了20%,总量有140多万件,法官人均结案率上升了12%,但到了年底,却发现存案率同比翻了一倍!这说明,司法改革后,案多人少的矛盾更突出了。
明明司法改革的初衷就是让优秀的法官全力投入案件审判,为何却出现法官更加力不从心的局面?林小娴认为,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法官助理配备严重不足。
按照《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省法院核定的法官员额为政法编编制总数的39%,也就是改革后全省法院保留法官7995人,按照新型审 判权运行模式,1名法官至少需配备1名法官助理,因此,全省法院改革后至少需要法官助理7995人。林小娴说,目前全省法院现有在编法官助理357人,缺 口7638人,即使首批不能入额的法官3116人全部转任法官助理(1342名法官在非审判业务部门,即使不入额,也不可能全部转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 仍然缺4522人。
症结:财政保障不足?助理难以安心工作
林小娴说,现在聘用非编人员主要通过地方财政拨款或挤占法院办公经费予以保障,全省法院共有8050名非编人员,由各地财政拨付经费的政府雇员 2683人,法院全部或部分自筹经费聘用人员5367人。实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后,非编人员队伍缺乏经费来源,导致外流严重,近五年来,全省法院非编 人员外流3277人,占非编人员总数的40.7%。此外,全省法院共有聘任制法警956人,由于最高法院2012年明确规定不再招录聘任制司法警察,现有 聘任制法警需逐步过渡,转化身份。在林小娴看来,审判辅助队伍的建设在整体改革方案中未有具体体现,所以审判辅助人员“看不到未来”。
林小娴的第一个助理在跟随自己多年后,因为收入低(3000元左右),跳槽去了一家银行的法律事务部,“我们还常联系,她现在每个月近两万的工 资,比我还高了!”因为待遇低,留不住人,林小娴的第二个助理也走了,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去每个月就有近6000元。虽然林小娴在过去一直充当着“老 师”的角色,但这些在法院成长起来的助理,很快就离开法院,追求自己的前程去了。“每当我助理告诉我他们找到好的去处了,我都不好意思挽留人家!”在没有 助理的日子里,林小娴自己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有时候甚至要帮忙审判长做笔录,就连文书送达这样的琐事,她也必须得亲历其为,为此耗费了大量精力。
建议:尽快建立法官、检察官助理单独职务序列
法官要从繁琐事物中解脱出来,就必须得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在叶才勇看来,应当适当增加司法辅助人员编制,尽快建立法官、检察官助理单独职务序列。
林小娴也建议,积极协调中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政法专项编制审判辅助人员的职务序列管理办法。通过顶层设计,将法官助理、执行员确定为专业 技术类公务员(微博),待遇比普通公务员略高。过渡期内可争取按规范津贴补贴的一定比例(可按10-20%的幅度)给审判辅助人员发放职业津贴。参照公安机关实行 警察职务序列,将司法警察分为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三类,按照警察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为契 机,建立符合司法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还要让辅助人员有盼头。林小娴建议,在国家出台专门的管理规定之前,法官助理、执行员原则上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晋升。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 所需职数在其所在法院现有非领导职务职数中解决。各级人民法院的最高职级配备为:省法院、副省级市中级法院最高配备正处级;其他中级法院、副省级市基层法 院最高配备为副处级;其他基层法院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建议: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彻底收归省级统管
“原本备受诟病的法院、检察院的地方依赖性和干预性问题仍然继续存在!”除了对于“法官助理”严重缺乏问题之外,叶才勇认为,现行司法改革拟定 中的两院人员省市各管一半、法官检察官薪酬亦各管一半的管理方式,使得地方党委对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把控并未得到改善,地方法官检察官的薪酬保障并 未得到实质性改变,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并不能实现。
为此,他建议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彻底收归省级统管:在人员管理方面,建议将省以下两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等统统收归省级管理。在薪酬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供给制,即基本工资全省统一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省财政支付,地方津贴补贴及绩效奖金按地区差异由 地方财政筹集后上缴省财政,最后由省财政支付。
在叶才勇看来,有些未入额的法官、检察官本身业务素质不低,只是因员额限制而未能入额,分类为司法辅助人员后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消极怠工。因 此可考虑由党委政府统筹吸收其中愿意转岗人员,将其调配到政法委、公安局、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或者调入珠三角地区法院检察院,充实珠三角地区法官检察 官队伍,解决珠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的矛盾。编辑:竹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