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机构不得提前向高校泄分

2016-03-09 15:17 北京晚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招考机构不得提前向高校泄分

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记者注意到,今年教育部严禁各地招考机构提前向高校泄分,以避免生源恶性竞争,此外高校录取时的预留计划数须向社会公开,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关键词:高考改革

高职招生过半数通过分类考试

《通知》提出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包括确保高考安全顺利举行、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按照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时间表,各省份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7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通知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2017年要成为主渠道。

关键词:随迁子女

确保符合条件者在流入地高考

通知提出,要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

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高考,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如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应按当地公布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此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

关键词:特殊招生

高校预留计划数须向社会公开

教育部还提出,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在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

要改进和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改进投档录取方式。录取时,安排跨省份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投档时,高校调档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应控制在105%以内。

教育部还强调了招生规范管理,要求各地和高校严格执行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将被追责。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作者:张航 J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