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一些地区和学校在校园安全、规范办学、办学条件方面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有盲区,校外监管难度大。部分农村地区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农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网络调研显示,部分地区较多学生家长和教师反映学校存在学生集体补课行为和教辅材料征订超出“一教一辅”等问题。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报告》,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开出了一份“病历单”,把准了 “脉搏”,点准了“穴道”,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清晰地明白教育存在的乱象与病根,找准了下一步教育治理的重点与方向。这样的教育督导直面问题、切中时弊、精准诊断、注重实效,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切实发挥教育督导为教育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事实上,就国务院督导办督导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在一些地区与学校由来已久。学校安全存在隐患,办学条件有差距,办学行为不规范,这些问题,几近成为教育的顽疾,没有根本性解决,其间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教育管理的问题,经济发展的问题等。
要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一方面,需要依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的严格自律,提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另一方面,更要强化督导结果的应用。2012年,国务院出台《教育督导条例》,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督导的地位,明确了督导的任务,更提出要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可见,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将督导结果与考核奖惩挂钩,是依法依规之举,只有重视强化结果运用,才不至于使督导流于形式,出现一督了之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