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从其他区申请回石景山区升入初中审核办法发布

2016-05-06 14:2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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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5月6日讯 6日,石景山区教委发布《2016年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从其他区申请回石景山区升入初中审核办法》,确定了2016年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从其他区申请回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审核及入学办法。

一、 办理时间

2016年5月10日至13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4:30

二、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以学生户口所在地为升学依据,需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在石景山区的户口簿。

2.集体户口需复印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石景山区的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3.由就读小学发放的且就读区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表》。

(二)以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升学依据,需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为北京市户口簿

2.学生父母名下的石景山区房屋产权证(若父母与学生未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3. 由现就读小学发放的且就读区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表》。

三、入学办法

6月14日、15日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填报学区内多校对口志愿。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是学校录取学生的唯一凭证,请学生及家长自行保管。一经录取,录取结果不得进行调整。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院内2号楼)。咨询电话:68865852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