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部署,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据了解,此次颁发对象为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
@王征平:“教育优先发展”在某些基层官员的眼里只是口号,但乡村教师荣誉证书确实需要十足的“干货”来支撑。“作为乡村老教师,只希望能够保障乡村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应有的工资福利,荣誉不足挂齿”,“乡村30年教龄符合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直接评为中级职称才实用”,网友们这些留言虽不是很中听,但反映出来的正是对“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实际含金量”的期待。
@马长军:为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鼓励教师扎根乡村,用心良苦,但效果几何,恐怕还有待观察。这份荣誉证书的份量有多重?地方政府能不能把优待乡村教师的政策落到实处?如果地方政府对乡村教育没有诚意,无论多么漂亮的证书,都很难留住乡村教师。所以,无论是颁发荣誉证书,还是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我认为很有必要请各地基层政府亮出优待乡村教师的地方政策,以供社会监督。
@刘华蓉:报告中说:我们既要让人民的物质生活更殷实,又要让人民的精神生活更丰富。殷实的物质生活、丰富的精神生活,是人生的幸福向往和美好追求,也是成为马克思“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的基本前提。
提高待遇、增加工资、职称倾斜,这是实实在在的“福利”——物质福利;颁发证书,授予荣誉,是精神鼓励和支持,同样是实实在在的“福利”——精神福利。教育要发展,教师要做强,教师的物质生活基础和精神愉悦一样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