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王同学从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到了10月,北邮官网通报取消其硕士学位,原因是论文涉嫌抄袭。“我的电子版论文被同宿舍的人‘黑了’,和纸质版不一致,北邮没有审查清楚,而且取消学位决定也没有正式通知过我!”昨天,王同学和母校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要求学校恢复自己的学位。
王同学原是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其毕业两个月后,学校收到匿名举报邮件,称王同学学位论文系抄袭。学校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后,于同年10月22日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作出撤销学位决定,并于10月24日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校方应当在落实处分、通报决定之前,以情况通报书方式通知本人,在提起申诉的复查期间,处分决定不能执行。”王同学认为,学校在落实处分的程序上不符合规定。更重要的是,王同学发现,自己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竟然不同,经查询,他怀疑,自己同宿舍的同学“黑”了自己,而举报人正是这名同学。“学校依据电子版论文处分我,但没有查清我的论文遭人恶意篡改,因此处分依据有误。”王同学称,学校撤销自己的学位,已经对本人的工作、落户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学校代理人则认为,不通知本人的做法并无不当,因为学校的规定和学位法冲突,因此只是作为参考,并不是撤销学位决定的主要依据。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学校通过王同学的导师已经把情况都告知了他。“如果作出情况通报书,会对他影响更大。”代理人这样说。此外,代理人还提出,校方最终受理了王同学的申诉,其自己也写了检讨书,承认抄袭事实。
对此,王同学很委屈。“学校说让我写检讨书,承认错误,争取宽大处理。”王同学说,自己论文此前确实有抄袭内容,但最终删除了这些内容,论文最重要的“仿真结果及图像”部分均是自己独立完成,而正是这部分,电子版和纸质版有较大出入。“我同宿舍和实验室的同学都可以为我作证,证明这个成果是我独立完成的,论文没有抄袭!”王同学多次强调。
学校方则表示,通过核查电子版和纸质版发现,内容确有不同,但并不影响评定。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