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产品进学校需先经危害性测试

2016-07-26 08:25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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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进入学校应建立论证机制 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查

教育部昨日(25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

《意见》指出,采购装备时要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装备产品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对进入校园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建立装备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生产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况;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安全使用。

此前多地爆发的毒跑道事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相关标准。因此《意见》特别强调要健全装备标准,充分发挥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委会等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快标准制定步伐,形成规范完整的国家装备标准体系,并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健全本地装备标准体系。

教育部表示,改革开放以来,装备工作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目前还存在装备标准体系不健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重建设配备轻管理应用,不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用性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根据《意见》,各地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鼓励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鼓励教师学生自制教具,提高装备适用性。同时,制定装备管理办法,规范装备管理基本流程。建设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以产品信息、采购信息、学校装备管理和使用信息为内容,提升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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