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新增积极分子确定环节

2016-11-24 08:26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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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对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作出全面具体规定。

《细则》以团章为总遵循,以《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基本依据,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明确提出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据了解,本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修订后的《细则》共6章38条,主要修订内容为: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发展团员工作的程序,突出了团前教育、组织把关、团员参与、仪式教育等内容;强化了对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要求;增加了对流动青年入团的规定;对发展团员相关档案管理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对发展团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纪律。

在发展团员程序方面,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明确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环节,规定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方面,规定须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将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细则》还对少先队组织推优入团、流动青年入团、入团仪式、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

现行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于1993年施行,20多年来对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发展团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特别是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

释疑

《细则》对少先队组织推优入团有什么规定?

《细则》细化了少先队组织推优的规定。一是明确少先队中队委员会是推荐主体。二是明确少先队中队委员会提出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报大队委员会、大队委员会审核后向具有发展团员审批权限的团组织推荐的工作程序。三是明确少先队组织推优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细则》对流动青年入团有什么要求?

一是在申请入团环节,明确流动青年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或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二是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环节,当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对原所在团组织和接收团组织的培养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

本组文/记者 王晓芸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  作者:王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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