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孩子无辜吃挂落儿

2016-12-07 16:3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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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一词,指的是一人有罪而牵连他人。株,本指露出地面的树根,根与根之间牵连甚多,特别像关系紧密的人们。于是一人犯错,多人被牵连。被株连绝对是件倒霉事,说得更直白一点,叫受连累,咱们老北京对此还有个专用词,叫吃挂落儿。

说起株连的例子,最可怕的无外乎是“株连九族”了。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记载,是在《尚书》里:夏启和商汤这两位名君在出征之前的训词中威胁部下,警告他们如果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就会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虽然族刑在封建社会被君王们肆意滥用,但西周初期的政治家周公在《康诰》中早早就提出了“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也就是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一方有罪,另一方不受连带责任。也可以理解为祸不及亲人吧。想来这些史实,学过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

但是,偏偏可能有人明知道株连的意思,却要做株连的事情。最近,浙江杭州有一位家长反映:他孩子在城西一所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面向西行路)南面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横穿西行路的黄线,黄线内禁止学生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学生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这位家长首先申明,他觉得校方的措施是好的,也很有必要。“但是有时候,特别是下雨天,骑车送孩子总想让孩子离大门口近一点。违反了规定,我不知道是有监控还是怎么样,马上就有学校发来短信,说家长违反规定停车,要扣班级的分数。孩子回来还说,会影响评三好学生,都急哭了。我觉得家长的行为不应该惩罚孩子,建议校方能取消这个规定。”

学校这样的规定,简直可以看成是夏启和商汤做法的翻版。从法治的角度讲,无疑,周公的口号更合理,也更人性。家长犯错,家长受惩罚。学校没有权力拿孩子当人质威胁家长,更不应该把相应惩罚落在评三好等活动中。有人说,不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公德的家长,怎么能教育出三好学生呢?这话听上去似乎有道理,但是,如果孩子在学校德智体都表现优秀,仅仅因为家长违章停车便抹杀了孩子的成绩,这种逻辑是行不通的。

当然,这里不是说家长乱停车就不该受到相应惩处。既然学校门前有监控,能跟踪到乱停车的现象,那么,让交通管理部门直接处分家长就好了,该扣分扣分,该罚款罚款,谁犯的事谁扛,清楚明白公平合理。这样的做法,也能让该校学生受到该受的教育。一来不能乱停车,二来,谁犯的事谁承担责任。而现在,家长乱停车孩子就“不三好”了,明显地给孩子以误导,挟持别人的命根子就能让别人听话,这是学校想达到的目的么?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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