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覆盖所有扶贫开发重点县

2016-12-28 08:45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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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昨天(27日),教育部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10省(区)在京签署协议,共同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全覆盖。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由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2015年开始,这一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天4元。

据统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覆盖范围已扩大至29个省(含兵团)1502个县,受益学生达到3400多万人。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2012至2015年的跟踪监测表明,国家试点县中小学生贫血率降低8.9个百分点,学生营养知识水平得分提高16.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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