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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教师招考第一名被拒 教育厅:将修订体检标准

2017-08-10 15:28 人民网

来源标题:残疾教师招考第一名被拒 教育厅:将修订体检标准

人民网北京8月10日电 近日,“私立学校残疾教师应聘公办教师 总成绩第一因残疾出局”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8月9日,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对此事做出回应称,连江县教育局作出不予录用林传华的决定是“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省教育厅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记者同时注意到,林传华已经列入连江县2017年拟聘用的新任教师培训名单中。

福建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林传华参加教师招考录用有关情况的说明》,如下:

1.针对连江县教育局作出对林传华不予录用的决定,我厅认为,林传华属残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连江县教育局应根据《教师法》(1993年)、《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2年)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予以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录用。仅根据我厅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2.我厅已责成福州市教育局、连江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工作。

3.我厅正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衷心感谢媒体的关切,后续相关情况我厅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在8月9日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另一条《连江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拟聘用的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中,记者注意到,林传华已经在连江县2017年拟聘用的新任教师名单中,岗位是“小学科学教师”。

据此前报道, 林传华今年28岁,来自福建平潭,年幼时因一次事故导致右手掌缺失,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2011年7月份,他从宁德师范学院毕业,取得了宁德市蕉城区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物理。2011年9月至2017年,他都任教于私立学校平潭翰英中学,担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组集备组组长等职务。今年4月,林传华参加了福建省教师招考,应聘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福建省连江县教育局拒绝录用林传华,称因为其不符合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十二条,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cm,脊柱侧弯超过4cm,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作者:赵英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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