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教育> 正文

积分落户初核结果31日起可查询

2018-07-31 08:32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积分落户初核结果今起可查询

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数据核查阶段已结束。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31日起,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申报数据初核结果。

据了解,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及落户办理四个阶段。7月31日至9月4日是复查阶段,在此期间,以配偶自有住所、在京投资企业纳税积分的,需现场审核夫妻关系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的自有住所信息以及创新创业指标中的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荣誉称号信息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一次复查申请。

目前申报系统显示的并非具体分值,而是各部门对各项指标是否有效的初核结果,其中配偶自有住所、在京投资企业纳税情况和职住区域指标显示仍为待审核状态。申请人的最终得分需待现场审核和复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得出,预计将于四季度公布查询。对于积分指标不涉及现场审核和复查的申请人,在此期间无须任何操作,耐心等待四季度公布积分结果即可。

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提示,7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申请人需现场审核夫妻关系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请提前在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按照专栏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交单位经办人员。

其中,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纳税情况已实现与税务部门、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无需提供纳税证明和企业章程,单位经办人员可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直接签字确认。

为避免集中排队,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将发送短信告知各单位预约办理时间,请用人单位尽量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申请人对自有住所信息提出复查申请的,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对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荣誉称号信息提出复查申请的,请按照申报手册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交单位经办人员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现场提交。

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建议,为节约时间、简化流程,单位经办人员可以将本单位名下所有现场审核和复查申请集中一次办理。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