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教育> 正文

政协委员为青少年成长支招

2020-05-25 15:52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政协委员为青少年成长支招

今年的疫情,给学生意外带来了一次超长假期。孩子们在没有老师和家长的监督下,变身“神兽”,每天闹出的“事故”让大人头疼不已;家长既要上班,还要照顾孩子的吃喝和学习,有些手忙脚乱……这样的特殊背景下,也让青少年教育方面的问题成为今年两会热议的话题。政协委员们纷纷献计献策,根据目前的新问题和新现象,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建议。

建议

假期

陈百灵委员 学生长假一年“两季”变“四季”

假日制度是保障公民休息权利的基本制度,我国分别于1999年实行“大黄金周”长假制度、2007年实行“大小黄金周”制度,但由于与原有的学生寒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不能良好协同,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需求和供给不平衡。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陈百灵呼吁,深化中国假日制度改革,缩短寒暑假增设春秋假,既能形成适宜学生的假日布局,又能助力构建旅游经济新体制,提升国民幸福指数,促进疫情下恢复经济社会发展。

陈百灵建议,应缩短现行学生寒暑假的时间长度,增设春假与秋假。可以将当前一般为60天的暑假缩短至35天左右,时间段以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宜;将当前一般为30天的寒假缩短至20天左右,时间段为春节前1周至春节后2周为宜。安排春假于4月上旬,与清明节假期合并,或于4月下旬,与五一假期合并,时长以2周为宜;安排秋假于10月上旬,与十一假期合并,时长以2周为宜。全年共设4个长假,形成分布均衡、时长适宜的学生假日布局。

陈百灵认为,调整寒暑假增加春秋假,还应做好相关配套措施保障。随着学生假日布局分散后,可推出家庭出游优惠套票,对进行长途旅游的家庭给予一定程度的乘车优惠。积极发挥学校在学生研学旅游与社会实践中的引导作用,推进将研学旅游纳入大学生学分制度。落实景区对学生门票优惠政策,开设大学生“助旅”贷款。提高旅游产品的丰富性和服务质量。推动和落实国有景区对学生实施优惠票价。鼓励用人单位要特别为已育的青年职工在中小学春秋长假期间休假创造便利条件,如优先接受申请、简化申请流程、提前安排工作计划等。

除此之外,陈百灵建议,还应严格推行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并立法保障务工人员带薪休假权益,加强监督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宣传职工休息权益知识,加强职工维护休息权益的法律援助。

网游

朱永新委员 人脸识别防未成年人沉迷

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普及,未成年人触网比例显著提升。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呼吁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他还建议,建立网络游戏分级监管与评价机制,并修订完善网络游戏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

安庭委员 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执行的是九年义务制教育。少数地区开始执行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十二年义务制教育。但都没有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呼吁,试点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解决生育期家庭孕育子女的后顾之忧。

“可以先推动有条件、有意愿的省份或城市将三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试点。孩子是国家的未来,生育期家庭是孩子的现实起点。能够早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构想变为现实,将成为影响生育期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现实依托。”安庭说,解决好学前教育的短板,关系着人口基础、国家未来,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及时的前瞻性调研、思考、设计、规划。

学籍

张树华委员 实行基础教育一贯制

“基础教育一贯制以及配套的教学体系改革,可能是发挥我国公立教育制度优势,提高素质教育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协调发展,遏制校外培训热的釜底抽薪之策。”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张树华呼吁,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实行基础教育一贯制。

张树华说,基础教育存在素质教育“减负”的形式化、简单化做法导致公立学校教学质量下滑,进而产生教育不公平的问题。这产生两种后果,一方面学生在校时间减少增加了家庭照顾和辅导子女的负担,另一方面课程减负实际流于形式,大量家长和学生为了能够择校择班只能选择到课外培训机构去补充课内减去的教学内容。本应由公立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责任,被转移到家庭单元以及家长身上。

张树华说,实行基础教育一贯制,可以有效解决一次一次“考学和择校”的问题。具体操作上,可以参照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经验,缩短学制,实行基础教育十年或十一年一贯制,小学5年,中学5年。无需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来分割中小学学生连续而统一的成长周期,同时严格限制直至取消自主招生、特长生。这样既保证了绝大部分城市和农村学生都可以完成高中知识教育,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同时也省却了学生为应付升学考试而进行的超前和重复学习、课外培训、专门训练等所花的时间。

青少年犯罪

杨莉珊委员 借鉴“恶意补足年龄”制度

近年来频发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让全社会触目惊心,十二三岁的年纪,以前是懵懂无知,而当下却心智相对早熟,一些孩子已懂得利用法律这道“免死金牌”毫无畏惧甚至实施有预谋的行凶。全国政协委员、香江国际中国地产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杨莉珊建议,应借鉴英美法系“恶意补足年龄”制度,管控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杨莉珊说,据统计,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重已从2009年的12.3%上升到2017年的20.11%,急需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严厉管控。建议引入英美等国家的“恶意补足年龄”制度。这条制度指的是,如果在未成年人杀人犯罪案件当中,有证据显示该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特征,那么即便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然可以按照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审判。

杨莉珊解释说,“恶意补足年龄”制度的建立,目的就在于避免未成年人用法律做“护身符”。即使我们不能完全避免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但至少能让未成年人心存敬畏,让犯罪人受到应有惩罚。

杨莉珊说,法律的公平正义除了体现在对未成年人判罚上,其监护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结合我国国情和现行法律法规,建议针对未成年人的轻微不良行为,要求其监护人代为履行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除了让行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还要求其监护人做出高额补偿,例如罚没其监护人未来法定工作年限收入不低于20%的比例给被害家庭等。本报记者 孙颖

责任编辑:陈晨(QL0017)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