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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入园,这些问题成困扰

2020-10-28 13:57 光明日报

来源标题:子女入园,这些问题成困扰

“入公办园难”“教师配备不足”“教师待遇低”“入民办园贵”“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课题组日前对全国31个省区市22.6万余名家长、教师和社会人员开展的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的问卷调查中,这5个话题关注度最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保教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普惠性幼儿园不足,财政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建立,管理和安全存在薄弱环节,幼儿教育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等等。

这部即将填补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法律空白的《草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哪些解答?幼儿园去“小学化”就等于什么都不教吗?今后“天价园”会不会被禁止?针对家长们普遍关心的学前教育相关话题,记者展开了采访。

别让孩子“伤”在起跑线

家长心声:我一直想不明白,数学思维、科学思维、语言敏感都需要启蒙,这些都依赖具体的知识。幼儿园不让教知识,让我们担心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

专家观点:“不教授小学的教育内容不等于什么都不教、什么都不学。幼小衔接的重点不是知识的准备,关键在于如何激发幼儿具有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克服困难的学习品质等。”

在家长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启蒙教育的情况下,很多家长对于《草案》中关于“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的规定反映强烈,担心延迟学拼音、学认字、学英语、学加减法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千万别让孩子‘伤’在起跑线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前教育研究室主任高丙成反复强调这一观点,“不能伤了孩子的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让孩子喜欢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这是最重要的。《草案》实际上是给幼儿园和家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知道,教孩子背几首诗是很容易实现的,但让孩子爱上文学并不容易;教孩子画个苹果并不难,但要启发孩子的艺术想象力可不简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前教育研究室孙蔷蔷告诉记者,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忽视幼儿学习品质培养,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是短视而有害的。”

“儿童成长有其自身规律,幼儿时期是人生发展的早期阶段,个体差异也很大,提前给幼儿进行知识灌输,不尊重孩子生长的身心特征,是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揠苗助长的短视行为。”针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北京市六一幼儿院院长曹雪梅认为,“不教授小学的教育内容不等于什么都不教、什么都不学。幼小衔接的重点不是知识的准备,关键在于如何激发幼儿具有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克服困难的学习品质等。”

那么幼儿园应当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品质?《草案》规定,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良好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使学前儿童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游戏是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他们身体、智能、道德品质、情感、创造性发展以及成长的重要手段。幼儿通过各种游戏、活动进行学习。”曹雪梅以北京市六一幼儿院为例具体阐释,有的班级成立了蚯蚓救援队,拯救雨后干瘪的蚯蚓;有的班级创设了六一采摘园,尝试管理种植园里成熟的果实和蔬菜。“这些活动提供给幼儿更多自主交往和自由探索的机会、空间,让幼儿的学习更贴近生活,更生动、有趣、多样。教师在活动中积极引导幼儿主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发展他们对待自然、社会和自我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唤起幼儿主动成长的力量。”

“游戏是儿童的生命。”我国著名儿童教育学家陈鹤琴先生生动阐明了游戏活动之于儿童成长的重要价值。

与孩子一起成长

家长心声:好多幼儿园入园都要面试,考家长考孩子,真的“压力山大”。入园后的压力更大,幼儿园布置的亲子手工作业又多、又难,超出了孩子的动手能力,变成了家长的沉重负担。

  专家观点:家长应当摆正心态,用心和幼儿参加活动,尊重孩子的想法,观察孩子的表现和情绪,鼓励孩子主动参与,激发孩子参与的兴趣,同时及时向教师反馈,听取教师意见。

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家园共育是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幼儿园缺少考虑家长的需要和想法,有些家长对幼儿园活动的目标、要求等不甚了解,甚至产生抵触、厌烦的情绪。

针对家长关于面试的问题,北京某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张勇(化名)坦言:“作为幼儿园来讲当然希望招收一些天资较好,家庭教育素养高的生源,不仅老师教得轻松,还容易出成绩。”

高丙成介绍,《草案》中关于学前教育机构“除必要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的规定,不仅有利于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入园机会,也有利于防止幼儿园的“小学化”倾向。目前许多公立幼儿园是按片区招生,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情况下采取摇号政策,能够防止“考试、掐尖”,方便幼儿公平入园、就近入园。

对于亲子活动问题,高丙成表示:“首先我们要考虑家庭的责任是什么?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应该承担养育教育孩子的首要责任。《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

曹雪梅建议:“家长可以走进幼儿的活动,成为活动的支持者、课程的实施者。家长还可以成为幼儿获取经验的共同经历者,帮助幼儿从书本中、网络上、博物馆里寻找问题的答案,共同思考、相互启发,一起完成亲子作品,帮助幼儿体验从思考到行动的整个过程。家长还可以参与幼儿园课程的设计、决策,发挥家长资源的更大优势,最终使幼儿获得更深、更广、更全面的发展。”

面对部分家长在对待幼儿园亲子活动时存在的过度代劳、盲目攀比等心态,山西临汾尧都区幼儿园园长杨红霞建议,家长应当摆正心态,用心和幼儿参加活动,尊重孩子的想法,观察孩子的表现和情绪,鼓励孩子主动参与,激发孩子参与的兴趣,同时及时向教师反馈,听取教师意见。

成就有吸引力的职业

家长心声:孩子幼儿园的老师频繁换人,而且大多不是学幼教出身,本身又很年轻,感觉不太会带孩子。幼儿园怎样才能吸引好老师、留住好老师呢?

  专家观点:“幼儿园教师要有令人羡慕的收入和待遇,要能吸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年青一代优先选择这个职业,终身从教”。

“当前幼儿园教师的数量和水平远远满足不了幼儿园的需求。尤其是老师的专业素养,亟须提高。”西部某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表示,“民办园渴望有更多的学习和成长资源。虽然现在‘国培计划’很好,也帮助到我们,但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民办园老师渴望和公办园老师同样的成长机会和待遇。”

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教授秦旭芳在对小区配套园进行调查后发现,有些微小型园所“教师普遍年轻化,经常换人,没有足够的教育经验积淀,不能组织幼儿进行有效的活动”。

高丙成介绍,2019年,全国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为276万人,按每班“两教一保”标准测算,尚缺38万人。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测算,2018年我国幼儿园教师的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4.67万元,不足当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8.2万元)的60%,也不到小学教师(10.8万元)的一半。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法律保障,是学前教育立法的重中之重。”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李天顺撰文指出,要成就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业,“幼儿园教师要有令人羡慕的收入和待遇,要能吸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年青一代优先选择这个职业,终身从教”。

针对幼儿园教师数量存在缺口、质量有待提升的现状,《草案》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对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人员配备、工资福利、师资培养等做了明确要求,并强调“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进行动态调整”,“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这将对维护幼儿园教师基本权益,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提高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提升教育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遏制超成本过高收费

家长心声:孩子上幼儿园这3年,家门口的国际园已经从每年6.8万元涨到了15.8万元。学前教育法出台后是不是有可能降低一些民办园的收费?

专家观点:政府要发挥作用,结合当地情况明晰各地区的收费标准,将教育公平还给家长与幼儿,不再让入园费成为幼儿就近入好园的拦路虎,真正将学前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落到实处。

一些幼儿园的收费究竟贵不贵?利润高不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专家以某知名民办园为例,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按照每个孩子每月5000元、每班20个孩子计算,该园一个班每月的收入就是10万元。幼儿园的支出主要是教师工资、场地租金和公用经费三部分。教师按照每班“两教一保”(两名专任教师和一名保育员)配置,工资支出每月不到2万元;每班每月的场地租金大约1万元;每班每月的公用经费不足1万元。也就是说,该园每班每月的成本不超过4万元,利润率超过100%。

“为什么要遏制超成本过高收费?这就是原因。”这位专家告诉记者,《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价格指导和成本审核,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收费的监管,遏制超成本过高收费”。

秦旭芳也认为:“这一规定为市场上良莠不齐的园所定价标准提供了方向,也强调政府要发挥作用,结合当地情况明晰各地区的收费标准,将教育公平还给家长与幼儿,不再让入园费成为幼儿就近入好园的拦路虎,真正将学前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落到实处。”

除此之外,《草案》也专设“逐利限制”的条款,明确“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作为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财政必须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李天顺告诉记者,“学前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公共财政承担主要责任,是世界主要国家的基本共识和主要做法,也是将普及普惠落到实处的基本要求。”他建议,我国义务教育所创造的依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项目、按比例”落实基本经费的经验,值得学前教育根据实际借鉴和完善。

责任编辑:任梦婕(QL0018)作者:柴如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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