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教育> 正文

降低年轻人育儿成本 代表委员支招“减负”

2021-03-08 08:33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降低年轻人育儿成本 代表委员支招“减负”

全国两会召开前不久,公安部户政管理研究中心发布《2020年全国姓名报告》。报告透露: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出生并已经到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共1003.5万。这一数据比2019年1179万登记户籍新生儿数量减少175.5万。

一时间,育龄夫妇生育意愿降低的话题引起社会关注。两会代表委员对此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并提出为宝妈宝爸“减负”之道。

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要降低年轻人养育孩子的成本。”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副主委罗良娟这样表示。

北青报:数据显示我国新生儿数量呈下降趋势。四川省内的情况如何?

罗良娟:从数据来看,去年出生并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确实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就我所在的四川省而言,我们调研的数据显示,除了极个别的中心医院接生新生儿数量有所上升,绝大多数的妇产科医院相关数据都是下降的。这个情况和国家所披露的数据是一致的,侧面也反映出我国在新生儿出生率问题上的客观状况。

综合几年的数据来看,我们客观地来看可以发现,放开二孩相关政策出台后的第一年生育潜力有所释放,而近两年的效果并不明显。

北青报:您认为要想提高年轻人生育意愿,核心在哪里?

罗良娟:坦率地讲,虽然国家已经出台放开二孩的政策,但是配套的相关政策体系仍有待完善,财政投入也还是不太够的。

我个人建议,除了从国家层面更多推广、树立年轻人正确价值观,培养年轻人承担起为民族繁衍延续的责任和义务之外,更本质的还是要降低年轻人养育孩子的成本,尤其针对愿意生育二孩的家庭,客观上要拿出真金白银给予支持。

北青报:具体的施政举措有何建议?

罗良娟:这方面具体来看有三个可考虑的举措。一个是,将3-6岁的学前教育,考虑纳入义务教育,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减免相关家庭的支出费用,这其中可以依靠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家庭收入水平纳入考核指标,这决定着减免的力度。

再一个是,增加公立的0-3岁托幼机构,让更多年轻的爸爸妈妈不必支付高昂的费用无奈将孩子送至私立托幼机构。这方面我认为需要格外给予重视。拿四川当地的广安为例,我此前在相关部门任职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广安当地公立托幼机构的建设是比较好的,基本可以达到80%的新生儿均可进入公立托幼机构。从调研走访情况来看,达到这个比例后,当地年轻爸爸妈妈在这方面的担忧基本可以消除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考虑由住建部门主导,要求新建小区、社区必须建设相关托幼配套设施,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按片区配置相关教师等。还有一个是,个税扣除款项中,考虑加入家庭内抚养孩子的数量。文/本报记者 李岩

构建生育支持体系 助女性平衡职业和家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认为,就业歧视、经济压力、育儿焦虑是影响女性婚育决策的重要因素,帮助女性平衡职业发展和家庭责任的政策才能获得预期的效果,要通过生育保障政策,支持想生的,帮助晚生的,包容不生的。

贺丹分析认为,低生育与老龄化相对称,是不可逆的人口发展过程。我国经济社会长期高速发展,压缩了人口发展的进程,用40年时间完成了欧洲百年才完成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为特征的人口发展转变,以婚姻家庭变迁和低生育率为特征的第二次人口转变又接踵而至。“十四五”时期,我国育龄妇女规模大幅下降,90后、00后成为生育主体,大龄婚育成为主流,且随着二孩累积效应消失,生育水平有进一步走低风险。需要高度重视,减轻人口剧烈变动,缓解人口结构压力。

贺丹指出,就业歧视、经济压力、育儿焦虑是影响女性婚育决策的重要因素。我国经济发展快,女性受教育水平高,但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社会性别平等还需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女性在婚育和职业发展上选择困难。“那些帮助女性平衡职业发展和家庭责任的政策才能获得预期的效果,那些让女性回家的政策会适得其反。”

她建议,积极应对老龄少子化,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须树立家庭友好的价值理念,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为出发点,强化社会支持和公共服务供给,帮助实现家庭生育意愿。通过生育保障政策,支持想生的,帮助晚生的,包容不生的。

一是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融合现代文明理念,鼓励家庭育儿的祖辈支持和男性参与,倡导适龄婚育、代际和谐、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新型家庭文化;二是积极构建以生育保险为基础的生育保障制度,减轻企事业单位雇用女工负担,保障男女职工产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帮助女性产后重返工作岗位;三是扩大普惠型托育服务供给,加大对养育孩子家庭在税收、购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加强家庭育儿指导,确保母婴安全,切实降低家庭“三育”成本。

责任编辑:任梦婕(QL0018)作者:董鑫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