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译就成都某报报道失实一事授权律师发表声明
历来以依靠法律维护学生权益和学院名誉权的西安翻译学院,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向造假者开战。近日,有我国民办大学航母之称的,著名民办大学西安翻译学院就成都某报报道失实一事,委托律师作出声明,为学生和学院讨回公道!
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律师声明
[陕西日报]
2008年8月2日第4版
经查,《成都商报》以西安翻译学院2008级8350名应届毕业生中有6名被成都某外国语学校录用并签定了“劳动就业协议”的数字,与学院《就业信息网》上记载的11名“不符”为由,于2008年7月30日以1/4版面煞有介事地刊载了“本报记者”撰写的质疑文章,无端质疑我院“就业宣传有水分”、借助所谓“读者质疑”断言我院“就业宣传有假”、在文章中以“被录用的6名学生走了5个”嫁祸我院丑化我院学生,并将《劳动就业协议》张冠李戴为《见习协议》混淆视听等等。
为此西安翻译学院认为:
一、我院建校20多年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了“复合实用型双专业涉外人才教育模式”和“全住校全封闭准军事化严格管理模式”,每年近万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经陕西省教育厅招生广告审核的“西译98%左右的高就业率”,上有教育行政职能部门的发文佐证,中有上门索聘来自全国用人单位倍加青睐,下有10万西译学子和20万家长的有目共睹;西译毕业生在境外和香港批量就业者年薪数以十万元及以上计者不乏其人,西译每年万余名新生入围,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扬六、七十分甚至百余分的省份比比皆是,将西译评为《最受欢迎的外省民办高校》的省份不一而足,西译何须用“成都一家外国语学校聘用几个学生当教师”来受宠若惊地宣传“贴金”作为招生的敲门砖?
二、《成都商报》的那位“本报记者”视而不见我院08年从未在任何公开发行的宣传媒体、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及校园主网页中提及“成都某外国语学校录用我6名或11名毕业生”的事实,却一味纠缠西译无纸化办公网络仅作就业信息动态记录的《就业信息网》来推断西译所谓的“水分”和“造假”。试问,成都该校2007年12月1日经面试承诺录用我10名应届毕业生后有3人因故无法就聘,经双方商榷院方“除将3名缺额补足外再增加1人共11人应聘”记录在案,有何偏颇?2007年12月10日,院方将正式录用8人的名单再次流水记录在案,又有何猫腻?至于“已被正式录用的8人仅履约6人”和“到岗6人走了5人”,涉及劳企双方的合同关系,院方除再次给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或提供法律援助外无权插手学生就业后的劳资纠纷!其实要害问题在于,我院向陕西省教育厅上报的“2008就业人数和就业率”最终仅以收到成都该校的两份《劳动就业合同》为准俱实填写,与网上动态流水记录无关,并无《成都商报》所发难的“明明来了6名却在网上登记了11名”的所谓“水分”和“造假”事实。《成都商报》的那位“本报记者”竟能将全国高校在就业中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变更”,添枝加叶想入非非无中生有成“水分”和“造假”,倒是让人匪夷所思。
三、《成都商报》的那位“本报记者”一口一个“读者质疑”,一口一个“根据该读者的信息”,除了打个电话询问一番并不知情者外,那位“本报记者”竟然连“6个还是11个”的来龙去脉都没搞清楚,就能发挥成“西译就业率98%都是造假”;就能无端猜测“西译按照网上登记的11人上报教育厅”以少充多;就能用“《见习协议》李代桃僵《劳动就业协议》”来诋毁西译“欺骗学生”,离间院方和毕业生的鱼水亲情;就能将“来了6个走了5个”原本属于劳企双方的责任,强加给通常仅统计“一次性就业率”的高校!那位“本报记者”只有一点不清楚,在法庭上是靠证据说话的!
四、为此我们已经授权律师就此时发表声明。
西安翻译学院法律顾问宋文利、郑培合律师获得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发表律师严正声明如下:
《成都商报》没有经过调查核实,在高校招生期间肆意编造“西译就业造假”的所谓质疑新闻报道,误导成都考生和家长,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损失,侵犯了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权。为此,本律师正告《成都商报》,自本律师声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停止侵权,刊登同样版面的道歉声明,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西 安 翻 译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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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8377258
200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