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避免个别学校、变相违反中招规定乱挖生源等现象
针对杜林自杀事件背后所涉及的学籍管理问题,为避免出现个别学校以转学为幌子、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提前入校就读、变相违反中招规定乱挖生源等现象,河南教育厅近期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全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的条件、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转学行为。
对截至目前各学校接收的不符合转学条件、仍然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从不影响学生学业、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分类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属于2013级的,允许学生自愿选择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或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但学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现就读学校、学籍所在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应为学生提供方便,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学生高中学习期间的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等学籍档案材料,由现就读学校在高考前一个月内及时转交学籍所在学校,学籍所在学校应按时为学生完善学籍档案。
属于2014级的,也应允许学生自愿选择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或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但学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进入高三年级后的学习及高考报名、学籍档案材料移交、学籍档案完善等,按前款规定执行。
属于2015级的,学生必须回中招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就读。现就读学校要认真落实我省2015年中招文件规定,妥善处理好这部分学生的退学、退费等问题。中招录取学校和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生提供便利。符合普通高中借读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