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2015-11-19 08:27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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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教育部就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今后,大学生不仅可以休学创业,创业成果还可以折抵学分。教育部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开始面向各高校征求意见。在这份“修订稿”中,高校学制更加灵活,放宽休学条件,严惩学术失信行为。

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信息

新生入学后,高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新规首次细化入学复查内容,学校必须复查新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名体检标准;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如复查结论证明学生在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后发现的,应同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

自主创业成果可折算学分

依据现行规定,新生入学时除非患有疾病才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规定中拟取消“患病”限制。不仅如此,目前在校生休学,往往也多是因为身体原因,新规定中休学条件被放宽,且允许高校鼓励学生休学创业。

依据新规,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休学,分阶段完成学业。学校可以实施弹性学制和灵活的学习制度,放宽学生学习年限,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并简化审批程序,可采取先休后批或备案制。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新规还拓宽了学分的获取渠道。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为学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新生或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比现行规定增加一年。

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