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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 首提“五不准”

2015-12-04 08:30

据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透露,近日教育部联合6部委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通知要求不准由“第三方”代写、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被撤稿作者开展调查,对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还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强道德自律,共同遵守“五不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坚决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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