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青年科研者:我月入7000 房租就花了4000(3)

2015-12-15 08:28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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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北京一青年科研者:我月入7000 房租就花了4000(1)

一是普遍提高科研人员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金额。

二是大幅提高科研经费中人员劳务费的比例,取消正式科研人员不能提取劳务费的限制,建立按劳取酬的机制,并设置相应额度。这样既体现了科研人员的劳动,也限制了其盲目申请经费以获得额外收入的现象。

从国际上看,科研发达国家的科研经费内人事费比例,没有一个是低于40%的。以英国为例,国家拨款的科研活动中,人员成本一般占项目经费支出的52%左右,最高允许60%。而美国、日本通常分为两部分,首先在科研项目的大项中列支常规人事成本(科研人员工资、福利、补贴、差旅费、培训计划、参与人员奖学金),一般可占科研项目总开支的33%左右;而具体的研究费用(一般占科研项目总开支的50%—60%)内,再根据实际情况列支人事绩效费用(奖金、加班费等),占“研究费用”项下最多可达40%;此外,科研项目总开支中还可列支各种杂费(美国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成果和专利也属于研究者个人,并且可用国家经费的这项杂费项,进行专利申请所需的顾问费、律师费等)。因此总的来说,美国科研经费内人事费比例实际在50%—65%。日本稍低,但其人事费等合计,也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45%—55%。

还有专家建议科研人员享受阳光透明的“年薪制”,这样可以避免科研人员过度依靠科研经费获得收入。“当科研经费的增加或减少,不能对科研人员收入的变化产生决定性影响时,科研经费自然就会被科学家按规矩严格使用,同时科研人员也能安心搞科研。”北京某研究所的一位负责人徐安说。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吴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