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风波屡屡让高校登热搜榜首 高校更名怎样立规矩

2016-02-17 09:12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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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没有发现对高校定名、更名等程序的明确规定。但在教育部2006年公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有如下说明:办学规模上,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在学科上,“学院”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大学”应拥有3个以上。其他还涉及教学科研水平、基础设施等,均有相应规定。

在教育部日前公示的“名单”中,教师伍敏所在的高校,由“学院”改成了“大学”。“别看就改了几个字,但全校上下为此付出了很多。学校早早成立了‘更大办’(更名大学办公室),专门为此而工作。”

“首先,你需要向省教育厅申报,并由省厅派专家组考察,最后给出一个全省排名。然后,再根据省里的结果向教育部申报,填各种材料,过了形式审查,教育部会派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回去还要投票,达到一定比例才能获得更名机会。”伍敏告诉记者,大学更名的准备工作复杂且琐碎。

但就是这些在“更名高校”看来严苛的规定,在一些公众眼中却依然“程序欠缺规范”。

“高校更名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规范程序。比如,事先当事学校或地方政府要对此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做好公示和意见收集等工作,然后再上报教育部批复。教育部批准前,也可以通过媒体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再下文批复。”泸医事件爆出后,就有网友支招称,如果有这样规范的程序作保障,高校更名后涉嫌侵犯其他院校权益的事情,就能大幅度避免。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