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私自挪用春节压岁钱 15岁儿子不服报警

2016-02-18 09:1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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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父母私自挪用春节压岁钱 15岁儿子不服报警

中新网南京2月17日电 (徐珊珊 通讯员莫国强)“压岁钱”饱含美好祝福,却也会给家长(微博)和孩子们带来困扰。17日,从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天宁分局共接到两起报警求助,皆与压岁钱能否归孩子所有,父母又是否有权处置压岁钱有关,令人啼笑皆非。

春节期间,小李的父母称将所有的压岁钱都交给他保管,于是小李把压岁钱存进自己的银行账户。然而,15日下午,小李收到短信称,银行卡内被取走2000元,便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

常州郑陆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正准备出警,又接到小李的来电。此时,小李生气又无奈地告诉民警,报警后,他告知了他的父母。没想到,其父亲称前一天因为急需用钱,身边又没现金,就先动用了小李卡上的压岁钱救急,还没来得及告诉他。

15日晚上,常州朝阳桥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报警称,自己的儿子今年15岁,过年时,儿子收到奶奶给的800元压岁钱。父亲认为儿子会乱花钱,要求儿子交出压岁钱。但儿子认为,钱是奶奶给的,属自己所有,执意不肯交出。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孩子承诺会好好使用这笔钱。

对于上述两类案例,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袁先宏律师表示,压岁钱类似礼品,其性质属于赠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受赠的孩子。

关于压岁钱的使用,因孩子是未成年人,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其有监护职责,包括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父母替孩子保管压岁钱符合法律规定。但法律为保护被监护人权益,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