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生给女生下药,我们只看到了冰山一角!(2)

2016-03-08 11:20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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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随着受害女生接受“私了”,三名加害者得以继续参加高考,没有受到任何惩罚,结果一些来自黄家炳实验中学的学生,乃至来自黄山当地论坛的网民,竟然开始对受害女生进行攻击和谴责。他们认为,受害女生根本不该将此事捅到网上,因为这会抹黑学校和地方的声誉。

▲个别黄山本地网民对于受害女生的攻击

所以,虽然三名加害者最终还是道歉了,一改他们之前威胁说如果受害女生要曝光,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恶劣态度,但受害女生如今所遭受的语言攻击,却比砒霜还要毒,因为那毒并不是来自毒药,而是人心!

可是,耿直哥也很清楚,我即便再愤怒,在我们现行的法律面前,也无能为力。因为女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自身也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所以当地警方即便深入调查,也仍然难以逮捕他们,检方也难以起诉他们。

实际上,有很多很多的校园欺凌案件,同样因为没有达到法定意义上的“违法”标准,所以即便受害人在精神上遭到了严重的创伤,加害者也可以轻松逃过任何法律的惩罚,甚至继续过他们的好日子。

更不用说的是,面对学校“息事宁人”的压力,很多受害学生自己也害怕把事情“闹大”后会影响自己在学校的发展,因此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接受私了。

而且这种来自学校的压力,耿直哥说句良心话,在20年前更为严重,而且不仅仅局限于校园欺凌,就连老师体罚学生,甚至于性骚扰女生,都能被学校“压”下来,有的学校反而还能逼得家长向作恶的老师道歉...

另外,因为那三名下药的高中生中还有未成年人,这更令我即便想在文章中曝光他们的名字,让他们至少背负一些负罪感,也都面临着来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风险...

▲昨天微博上又出现的校园欺凌的爆料

所以,这便是为何耿直哥在本文开篇时会说,这起案件其实只是中国校园中所隐藏的罪恶的“冰山上很小很小的一角”的原因:

因为有太多的案件根本还没有进入公众视野,就被“摆平”了。而即便有人找到媒体曝光,媒体也只能泛泛说说案情,却不能曝光作案者的姓名,无法令加害者真正感到“肉疼”。

而这,也是耿直哥为何会在文章开头几段先给大家介绍《聚焦》这部美国电影的原因:与其仅仅“咬住”那三个给同学下药的高三学生,我们更应该关注我们“法律和校园体制”中的漏洞。

试问,当我们国家众多的青少年,常年在学校遭受各种精神上的欺凌,却无处诉苦,加害者则不仅得不到制止和惩罚,甚至都无需承担责任时,我们的立法难道没察觉出这种不对劲吗?

而当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的却不是最应该保护的那些遭受被欺凌的未成年人,反而是加害者时,这还是我们立法的初衷吗?

即便立法和修改法律需要较长时间的调研,我们的教育部门也总该先有一些制止校园欺凌的规章办法吧?也应该在校园里设置一些独立于学校的机构,可以一方面监督学校是否在帮助受害学生和制止加害者,一方面也可以为受害学生提供心理乃至转学方面的帮助吧。

可是当国外早已设置了这些校园内的预防和干预机制时,当数年前我们国内的媒体就已经刊登了大量深度报道和评论文章,呼吁调整法律与建立校园机制时,如今我们除了学区房的价格更高了,又真的做出了哪些改变呢?

▲这份报道的截图来自2007年的北京晚报,当时就有人大代表建议针对校园欺凌设置维权热线“111”,然而这份提案最终“石沉大海”...

今天上午,就在耿直哥撰写这篇文章时,我偶然看到了一条来自美国的新闻,说的是美国3名中学生,因为不满老师的批评,在老师喝的苏打水里下了辣椒面,导致老师被辣惨。结果,目前3名学生居然已经因为涉嫌触犯了“食品投毒”的罪名被逮捕了,而且这还是一项“重罪”,面临的刑期会很重!

当然,耿直哥很清楚,我们没法让中国的法律一夜之间就从现在的状态,调整成美国的那种状态。但我们必须尽快做出一些改变了,不能再拖了!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两会上,来自政协的委员和人大的代表们,就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学习美国等国,通过立法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提案和议案,甚至要求尽快出台“校园反暴力”的建议。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要求修改刑法中14岁以下的青少年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更是赢得了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不满已久的网民们的极大支持,在央视发布的相关微博上获得了上万条点赞,几乎是两会期间所有提案和议案中获得点赞最多的一个!

这些民意,这些诉求,耿直哥希望我们的立法者和我们的教育部门能认真对待。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尊严和人权上,我们必须迈出这一步了,而只有迈出这一步,将来他们长大后,也才会更加重视对他人人权与尊严的保护,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啊!

当然,说了官方和学校的责任,耿直哥也必须指出,我们的家长也应该加强对你们孩子的教育,特别是教会你们的孩子 “尊重他人”。然而,对于一些家长来说,这恐怕也是他们自己的短板吧...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