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的话 法官信还是不信?(2)

2016-03-14 15:3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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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娃娃的话 法官信还是不信?

剖析

孩子说话准确度打折扣

家长很难举证怎么办?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很多家长都有这样一个困扰:孩子太小,自己都表达不清,如何让家长举证?孩子说的话算数吗?

王阳说,像本案中这个年龄段的小孩,由于年纪较小,在描述这类事情的准确度上可能确实会打折扣。“我们都知道孩子的心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或行为,是有可能给予恶意表达的;相反,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或行为,即便受到了伤害,也有可能善意的描述这件事。”王阳说,他就碰到过这样的小孩,跟小伙伴一块出去玩,玩得特别高兴,回家就跟家长说“我们今天出去玩,不光游泳还潜水了”。但实际上是其他小朋友推他没推好,把他推到了水里,当时这个小孩身上绑着救生圈,头朝下,自己翻都翻不上来。但在孩子的描述中,却是一个开心的过程。

这起幼儿园起诉家长名誉侵权案就非常典型,全部都是间接证据,没有一个直接证据,法官只能通过旁证和前因后果对事实进行推断。王阳说,我国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幼儿园在每一间教室必须配备摄像头,24小时监控。所以一旦发生这样的事,能拿到的直接证据非常有限,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能看到的事后留下的痕迹确实很少。

但王阳认为,这并不代表在这样的案件中就存在特殊的弱势,因为在很多成年人的纠纷中,比如一个人殴打了另一个人,也不是都能够做到提供录音、录像等直接证据,在这样的案件中,报警记录、警方笔录、现场证人证言、病例、医院收费单据、伤情报告等都可以成为佐证。

所以说,在很多成年人的案件中同样存在着事实的不确定性,很多成年人对于及时搜集证据、保存证据的意识也不强,他们在描述一件事时也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法官一样要依据佐证、结合前因后果去分析判断。只不过未成年人在对事情的表述上更缺乏逻辑性。

提醒

网上发帖维权要注意分寸

可将录音原封不动放网上

换个角度,即便网帖中所说的老师的一些行为确实存在,也不一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家长适时与老师、园长进行沟通,或选择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也是一种途径。

王阳说,在网络时代如果想要通过发网帖的方式维权不是不可以,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权利,但也要因此付出对等的义务:

首先要保证内容属实,而且你能够证明是属实的;

其次,当中涉及到的个人评论没有超出合理的限度范围;再次,转发别人的内容也要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如果没尽到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这个度要把握好,比如在这起案件中,如果家长只是将录音内容原封不动地放到网上,可能就没有什么问题。

王阳表示,由于所面对的受众群体的特殊性,幼儿园应当注意教育方法的选择。幼儿园内的儿童大都处于三至六岁期间,如果他们快乐时不知收敛,亲昵时不懂表达,悲伤时不会压抑,理解上缺乏逻辑,那仅仅是因为他们还是孩子,这些正是他们天真无邪的最美之处。对于刚刚走出父母怀抱,依靠弱小的自己感知陌生世界的幼儿来说,更要注意选取保护、照顾、快乐、温暖的教育方法,尽量避免简单粗暴、被动僵化的指令性要求。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