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

2016-03-16 08:4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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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独生子女约2.18亿人,近年来,由于突发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独生子女家庭孩子伤亡事故的风险日益突出,全国现有失独家庭总数已超100万个,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李利建议国家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并且由政府建立独生子女风险基金。

北青报:建议提高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标准,具体设想是什么?

李利:从2014年起,国家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为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相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扶助标准偏低且城乡不统一。财政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现特别扶助金标准的城乡统一,并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经济扶助标准。由政府建立独生子女风险基金,在其享受国家特扶资助基础上,给予其一定金额的一次性抚慰。

北青报:很多失独家庭因为经济拮据,失独父母面临老无人养,病无所医的困境。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李利:这方面,民政部门可以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定期组织失独父母进行健康体检,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落实开通“绿色通道”的要求,安排专人引导挂号、诊疗、住院、结算等。建议由政府出资,对失独家庭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文/本报记者  李显峰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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