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替考事件调查:组织者称给朋友帮忙

2016-03-30 09:57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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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陕西咸阳替考事件调查:组织者称给朋友帮忙

华商报记者卧底职称外语考试,揭开替考黑幕一事又有最新进展。组织替考的西安图嘉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迫于警方压力昨日下午投案自首。目前,嫌疑人曹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公安雁塔分局刑拘。

知情人士爆料,有人于3月初公开招募“枪手”,目的是帮助3月26日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考生替考。华商报多路记者经过预考,卧底替考团队内部。3月25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等70多名“枪手”分乘两辆大巴一起被送外咸阳市一考点附近宾馆入住。

26日上午8时50分,拿着被替考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华商报记者进入考场。外围记者立即向省人社厅和咸阳市人社局举报,同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随后咸阳市人社局通报称,现场有20名“枪手”被查出。

当日上午9时,华商报另一路记者向西安警方报警,警方对西安图嘉教育公司调查后发现,一份标有“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级别、考场号、座位号、客户名称”的资料上详细登记了被替考者的身份证号码、考场号、座位号。涉及替考人数达到36个考场78人。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3月26日上午警方在查获西安图嘉教育公司涉嫌组织考试作弊后,加大办案力度。多名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和 调查取证,3月28日,决定对该公司负责人曹某及相关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在调查中警方通过多种方式,敦促曹某到派出所投案。3月29日下午3时,嫌疑人曹 某在派出所门口徘徊许久后,走进派出所自首。

目前,嫌疑人曹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嫌疑人:“组织替考,只是替朋友帮忙”

3月29日下午4时35分,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将西安图嘉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押解至办案区讯问室,华商报记者看到,曹某身穿深蓝色西服套装,头发乱糟糟,西服皱巴巴,皮鞋沾满了灰尘,显然多日没打理了。

>>谈替考

“朋友评职称,想到找人替考”

嫌疑人曹某向警方供述,他所开设的公司是从事教育培训,主要是一些技工方面的技能培训。今年3月初,是给朋友帮忙才参与此事。有朋友要评职称,但英语(精品课)水平较低。要是不帮忙,好像不给朋友面子。特别是朋友很直白地说英语考不过,让他帮忙想办法,于是就想到了找人替考。

但为何给人帮忙,却要组织七八十人搞水平测试,再组织车辆、人员送往咸阳参加考试,曹某不愿正面回应,只是坚持说自己就是“给几个朋友帮忙”。至于几个朋友到底是谁?是找“枪手”替考的真正考生,还是掌握替考需求的中介,曹某也不愿进一步说明。

>>谈获利

“现在连费用都没有收”

在 与华商报记者谈及此次替考事件的过程中,对于向被替考者收费的问题,曹某称,组织替考是帮朋友忙,职称英语的报名费本来也就40元。因为都是朋友介绍,当 时口头承诺的800元到1000元,但这些费用还没有收取呢,“连定金都没收,代考的都被查出来了,钱也就收不成了”。

对于给“枪手”支付的报酬,曹某称,给这些替考者的报酬为150元到300元、400元不等。

至于警方在其办公室查获的大量替考者、被替考者资料,曹某也不愿提及。

>>谈“枪手”

“只有不到20人参加考试”

华 商报记者询问其到底招募了多少“枪手”替考,嫌疑人曹某称,只有不到20人。华商报记者提到3月25日用两轿车拉了70多人,如何解释?嫌疑人曹某称,因 为当晚住宿条件原因以及很多“枪手”有顾忌,所以实际替考的人数并不多,“很多人都退出了”。但曹某没有提供任何细节和证据来证明“只有不到20人参加考 试”。

同时,嫌疑人曹某还称,考场上被监考人员揪出的20名“枪手”,因不了解替考人员的信息,无法确定是否全是图嘉教育组织的。换句话说,这些被查出的替考者中可能还有其他团伙组织的。

>>谈监考

“跟监考老师都不认识”

在谈及“枪手”替考,是否提前对考场监考做过工作的问题时,嫌疑人曹某矢口否认,他称,自己跟考场所有的监考老师都不认识。

知 情人士称:理论上组织作弊者无法打通所有关节,因为一则容易暴露,二是费用太高。更可能的方式是,给个别考场人员打好招呼,让放松一点。一般来说,考点监 考人员只拿监考费,如果有人打招呼,也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省得麻烦。“因为这类考试一般都不太重视,只要不要太过分、别被巡考抓住,都愿意放考生一 马。”

华商报记者问及,替考名单上的78人涉及考场区域集中,又如何解释?曹某稍微迟疑了一下说:“朋友互相介绍,可能来自同一单位,所以考场比较近。”

>>谈自首

“得知出事后压力特别大”

“本来想着简单,只是给朋友帮忙,但没想到惹下这么大的事情,”嫌疑人曹某说,3月26日自己还在西安,送考生去考场是其他人办理的,当日下午公司员工电话打不通,就意识到可能“烂包”了。

曹某称,根据事后了解,才知道去咸阳替考的人员被查出,而且公司资料也被警方查获。特别是看到媒体集中报道,压力特别大。当时想自首,但因自己有先天性高血压,害怕身体吃不消,还怕到警察那里说不清楚,所以一直犹豫到3月29日下午,才决定向警方投案自首。

>>谈家人

“不敢向家人谈起替考的事”

在谈到家人时,嫌疑人曹某称,自己今年37岁,是渭南人,70多岁的父母现在仍在老家。1999年,高中毕业后来西安打工,干过推销等行业。直到2013年,才开始接触教育投资。

而谈到自己的孩子,曹某称,孩子今年只有8岁,在西安一小学上学,媳妇全职在家带孩子。替考事发后,自己不敢向家人谈起,也不敢让女儿知道。

对于该公司运作情况,曹某称,目前公司仅有10余人,主要从事电工技能培训等职业培训,每年的培训收入略微能维持房租和正常运营。对替考事件,他表示现在很后悔。

而对于2015年起组织替考作弊入刑的问题,曹某称,自己读书少不懂法律,也未对此有研究。

律师说法

给人帮忙不能成为免罪理由

对 于犯罪嫌疑人曹某所称是给朋友帮忙而雇佣枪手“替考”的说法,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吴江涛律师表示,从法律维护组织考试秩序来讲,给别人帮忙不能成为免罪的 理由,因为给人帮忙而不惜涉嫌刑事犯罪,这种解释也过于苍白。因为从动机上来讲,严重扰乱了国家考试的考场秩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针对曹某3月29日投案自首,吴江涛表示,嫌疑人投案自首具备法定从轻情节,但构成从轻情节的两个要件是:一是自动到案,二是如实供述。华商报调查报道组 文/图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