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奇遇” 只有赔偿还不够

2016-04-19 08:57 广州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辣评:高校“食堂奇遇” 只有赔偿还不够

据报道,贵阳学院食堂出台了一份“最严食堂赔偿制度”,规定饭菜里有虫可赔款20倍、食材变质则赔50倍,引来网友围观。

说起高校食堂,网友没少吐槽,坊间甚至流传着“在食堂里吃出什么都不稀奇”的说法——除了虫子这种“随饭附赠”的高蛋白生物,还有蚊子、苍蝇、蜈蚣、 蚯蚓等友情客串的食材,此外,鱼刺、保鲜膜、螺丝帽、铁丝、钢钉、指甲、残缺的铁锁、计生用品等也争先在餐桌上与大学生朋友见面,让人不忍直视、三观尽 毁。

可以说,“食堂奇遇”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普遍而又历久弥新的问题。它看似微不足道,实则牵连着大学形象,影响着食品安全,可谓事关重大。因此,贵州这所 大学尝试通过“最严赔偿”放大招,颇为难得。首先,这是一个态度问题。当前,遇到饭菜问题大多数食堂还在用“换一份”这种经典的处理方式来打发学生,全然 不顾亲历者的心理阴影面积和精神伤害;而该大学不仅予以重视,而且在“难题”面前主动作为,值得点赞。

其次,其做法有借鉴意义。一方面,“重典”可以对食堂管理者、服务人员起到警诫效果,倒逼其加强自律;另一方面,最严赔偿也可以吸引学生维护自身权 益,成为食堂孜孜不倦的监督者,促进食堂更好地提供餐饮服务;此外,推出赔偿制度也有利于塑造自身形象,不仅可以抓住更多学生的心,还一不小心成为网友所 羡慕的“别人家的食堂”,可谓一举多得。

不过,管理食堂奇遇光靠赔偿明显还不够。赔偿毕竟是补救措施,属于事后监管,除了治标不治本,也容易有理说不清——比如食材变质不同于蚊虫、铁丝等证据确凿,需要第三方裁定,否则只会是学生怀疑变质而大厨咬定“口感独特”,那谁来裁定呢?

应该说,食堂奇遇也和很多问题一样,涉及多个利益主体,需要一套组合拳。在事前监管方面。常规的检查和督促,其频率和覆盖面毕竟有限,而高校餐饮部门 不妨将监管的机会更多地下放给学生,比如召集志愿监督员、学生社团等参与到食材采购、运输、卫生保洁等环节中,并将相关情况定期公布。此外,还有事中监 督。当前,很多地方正在推广“阳光厨房”,通过透明设计或者监控系统让就餐者可以实时观看厨房的每个角落和操作过程,高校亦可尝试。(夏振彬)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