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开放入园信息采集系统

2016-04-19 15:4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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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海淀开放入园信息采集系统

海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帮助家长做好前期的信息采集工作,减少家长往返幼儿园现场咨询、信息登记的时间成本,海淀区教委将于4月20日正式启用优化调整后的新版“海淀区幼儿园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服务系统”。

据了解,采集服务系统的地址是http://58.118.0.15;家长也可以通过海淀区教委官方网站(http://edu.bjhd.gov.cn),点击首页大图进入入园专题,点击“我要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采集对象是户籍所在地及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适龄儿童,年龄范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去年已采集信息、但未被幼儿园录取的孩子,如果招生年龄依然符合今年的招生条件,则不需要重新注册,可以直接登录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并重新选择意向幼儿园。

幼儿信息采集的时间是4月20日到5月20日,每天7时30分至22时。在此期间,家长可以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后登记幼儿信息,选择10所意向幼儿园。5月20日22时后,信息采集服务系统将关闭家长登记注册和信息采集的功能。5月20日采集结束后至8月底,是幼儿园网上信息审核、现场审核及录取的时间,家长可以随时通过系统查询幼儿信息审核的状态,具体事宜还可拨打意向幼儿园咨询电话。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登记注册的时间与幼儿园招生先后顺序没有关系。比如:对于同一所幼儿园,4月20日采集信息的幼儿与5月1日采集信息的幼儿相比,不享有招生的优先序位。所以,海淀区教委提醒家长,无需集中在系统启用的第一天或前几天等高峰时段注册,以免造成网络瘫痪,给信息采集带来不便。

此外,信息采集是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第一步。采集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服务系统,既能让家长了解全区注册幼儿园的信息,同时也方便幼儿园了解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节约家长现场咨询和报名的时间成本,与录取并无直接关系。目前系统只支持一个账号采集一个幼儿的信息,如果家庭中有一个以上适龄幼儿,家长可以注册多个账号进行采集。J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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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牛伟坤)昨天,海淀区教委发布了《2016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须知》。监护人需在4月20日至21日登录“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点击“初中入学”,进入“非本市户籍和学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进行登记。

通知中指出,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是指在外省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含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居住,符合“五证”审核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即具有入学申请条件。其审核条件包括:家长(至少一方)在北京参加社保、父母同时具有海淀区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人或其配偶应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且2016年3月(含)至2016年5月(含)之间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6年3月(含)至2016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J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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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0日—21日 登录“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进入“初中入学”栏目,进入“非本市户籍和学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 4月22日—26日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暂住证、社保证明信息,初审通过后(通过短信反馈申请人),打印《2016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及时到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和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 4月27日—29日 申请人持申请表、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短信反馈申请人),打印《初中入学信息采集表》。 5月12日—13日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中招办报名登记,审核入学信息。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