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 忧” 漫画 李法明
二孩政策正在落地。4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新版计生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这一规定获得不少“最人性”的点赞。但同时,亦有不少人吐槽:是不是女性真福利,看看招聘就知道了。
《工人日报》记者在重庆市近期举行的几场招聘会中发现,不少女性求职者都遭遇了用人单位“是否生育二孩”的“拷问”。
重庆市总工会女工委员会相关人士坦言,此类现象统称为“职场隐形性别歧视”。不少用人单位在衡量用人成本后,更偏向招收男性员工。
女性员工:生育是“看不见”的门槛
今年起,“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企业面临着女性员工第二次休产假。对于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的企业来说,二孩成了招聘、任用女员工的“隐形门槛”。
“算上这次,一周内我被拒绝了4次。”4月24日下午,刚结婚的王小姐走出位于重庆茶园新区的应聘单位。
“就因为我刚结婚,还没有生小孩,说我以后要休产假,工作没人接就不招我,这不是歧视吗?”据27岁的王小姐介绍,她在应聘时,多家单位都有招她的想法,可在听说她才结婚不久,还没有小孩之后,纷纷婉言拒绝,有些单位还让她“先把小孩生了,再去找工作”。
重庆一家单位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向《工人日报》记者透露,近期他们在招聘员工时,被老板告知,尽量少招入一些“未婚未育”的女性,因为“一个萝卜一个坑”,她们一旦休产假,没人来顶替工作。
你在就业时遭受过性别歧视吗?
有用人单位招聘女员工时,考虑其生育方面的因素吗?
连日来,记者在重庆大坪、观音桥、杨家坪等商圈附近随机对市民进行了调查。
“以前用人单位要求女性‘未婚未育’,这才几年时间,现在又要求我们‘已婚已育’并且最好还是有了二孩。”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她们单位目前招聘的标准是“女性应聘者除了符合一些硬性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已婚绝育’的条件”。
调查中记者发现,近七成受访女性都或多或少遭受过性别歧视,多是由于“未婚未育”或担心生“二孩”休产假。
除了应聘中有“隐形的门槛”,已入职场但有可能生育二孩的女性依然面临考验。
“只要休产假,我的职位就保不住了。”就职于重庆市渝北区一家大型企业的陶莹今年35岁,目前属于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近段时间,家里人多次催促她生二胎,为此她非常焦虑。
“我们公司规定,员工一旦休产假就要调职,产假回来也很难再复原职。”陶莹告诉记者,自己想要二孩,但又很难接受职位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