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用“裸照”作抵押借款 利滚利12万变25万(2)

2016-06-14 15:50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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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隐藏在借贷平台下的

“暗箱操作”

按照林晓的说法,“每周收取30%的利息”明显违反相关法规,这种借贷关系又是如何在平台上实现的?

林晓告诉北青报记者,“交易都是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的,添加好友后,我发布借款标,写6500元,‘老板’接标后,先打给我1500元,让我通过借贷宝再转发还给他,他再给我余下的5000元,我实际上就只拿到这5000元,但还款的时候要还6500元。”

林晓解释,这么做,也是“老板”规避被平台监测到的方法之一。“平台规定的年利率是0至24%之间,每周30%的利息都是私下里谈的,再通过算好本金加利息的金额,在平台上完成交易。”

回应

借贷宝客服称

遇“裸持”借款可报警

林晓称,她曾向借贷平台反映过自己和其他人遭遇“裸持”、高息借款的问题,但并未得到平台的回复。昨日,北青报记者致电该借贷平台客服,询问能否监测到上述情况,平台方回复称,该平台是基于熟人、朋友间建立的借款人实名、出借人匿名的单向匿名借贷模式,“我们只是一个平台,还款能力和资质需要用户自行判断,而且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是私下进行联系达成协商的,平台方无权干涉”。客服还表示,“用户出借款时需要风险自担”,建议遇到“裸持”借款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那出借人、借款人和平台之间有什么利益关系?客服解释称,平台上的出借人每自然年在平台上借出超过100万元后,超出部分按照年利率0.3%收取“交易服务费”。

客服还介绍,根据平台规定,借款人逾期不归还本金和利息,平台方会向借款人收取“罚息”和“逾期管理费”。此外,针对逾期未还的借款人,平台还向出借人提供催款、催收服务,“一开始是电话催款,也有‘委外催收’,就是委托借款人所在的当地催款机构进行催款”。除此以外,借贷宝平台还有一种被称为“人人催”的催款方式,“人人催”由催款员执行,他们会去借款人所在地当面催款。

观点

裸照作担保没有法律效力

如散发他人裸照涉嫌犯罪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认为,如果借钱的学生真拿裸照抵押给出借人,那么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裸照不能作为抵押,裸照不是物权,属于名誉权的范畴,因此用照片来当担保法律不认可。如果以此相要挟发到网上,那么不但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此外,平台如果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就违反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应该予以查处。

面对裸持借贷事件中,借款人和出借人私下约定利息的情况,左胜高表示,根据最高法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出部分将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至于24%和36%之间的部分,则要看借款人是否已经支付,已经支付的不退还,没有支付的不用支付。

左胜高认为,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法律还并不完善,只有一部样稿,并且还没有正式实施,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只是针对平台的,比如平台哪些能做,哪些是禁止的,这方面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左胜高表示,一些校园借贷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诱导学生进行贷款,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讲很容易就陷入进去,这种行为的危害非常大,“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

责任编辑:李孟鹏(QN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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