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眼镜门”因探测仪误判

2016-06-17 08:50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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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高考“眼镜门”因探测仪误判

据《安徽商报》报道近日,安徽省高考中一考生近视眼镜被监考老师收走,经鉴定,该眼镜并非作弊工具。15日,石台县教体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调查核实情况,该县教体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

石台县教体局称,语文学科考试结束,一考生家长反映监考员工作不规范,县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考试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核查,并找到该考场3名监考教师和楼层纪检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媒体公布了调查核实情况。石台县教体局认为,在整场考试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要求。

探测仪为何出现误判,尚不得而知。涉事的两副眼镜在考前顺利通过探测,而在考试进行中却触发探测仪“报警”。

据一名接近涉事监考员的人士说,他和收走眼镜的监考老师聊过,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人,也不是第一次参加监考,发现探测仪“报警”后,她也是在请示了巡考员后,按要求收走两名考生眼镜的,在这件事上被人指责,有点“冤”。

这位人士表示,针对网上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这名监考老师已经报警。15日,石台县公安局证实了监考员报警一说。

15日,考生圆圆表示,“眼镜没错,我和监考老师也没错,那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考试被干扰了?而因为第一门考试被严重干扰,也影响到了我后面考试的发挥。”

据了解,本起事件中,考生圆圆去年考上了三本,但没有去就读,而是选择再搏一年。今年,她想努力考上一所更理想的大学,没想到遭遇这样的事情。

有网络媒体对此事进行网络投票,红方观点是“监考老师怀疑眼镜可疑,收走鉴定无可厚非”;蓝方观点是“考生近视400多度,收走影响太大”。结果有53000多人参与评论,其中51923人选择蓝方观点。

>>事件回放

7日8点17分37秒文科第3考场乙监考员开门进入考场。8点19分22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开始检查1号考生。

8点20分08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检查2号考生(被收走眼镜的考生圆圆),检查1、2号考生鞋子时安检设备发出报警声音,乙监考员重新开始检测,从1号开始按序检测。

8点42分10秒按顺序对全体考生进行了检测。

9点28分22秒乙监考员手持探测仪,从考生中间空道按序探测。

10点22分36秒乙监考员再次手持探测仪按序在考生中间空道中探测。

10点22分41秒探测到2号考生时,探测仪振动,乙监考员对2号考生眼镜进行检查。10点24分20秒检测到24号考生时探测仪有振动,乙监考员检查24号考生眼镜并将其眼镜交甲监考员检测,后将眼镜还给该考生。后来,乙监考员向楼层纪检员和池州市教体局巡视员汇报。

10点36分48秒乙监考员先后将2号、24号考生眼镜交给主监考,摆放在主监考前讲台上。11点06分45秒乙监考员根据通知还眼镜给24号考生。11点06分51秒乙监考员还眼镜给2号考生。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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