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在娃头上放鞋 家长起诉索赔63820元

2016-07-27 08:49 华商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3龄童午休不睡觉,老师在娃头上放鞋。7月1日,城东一位家长给孩子兜里装录音笔,记下幼儿园老师惩罚孩子的情景。目前,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63820元,碑林区法院已立案受理。

午睡时老师给幼儿头上放鞋

投诉后老师被辞退

3岁多的小男孩壮壮(化名)在骄阳贝儿东窑坊幼儿园上托一班,有次回家说老师打他,还学了老师当时的手势。为弄明白真相,妈妈郭女士买了个小型录音笔,每天送孩子上学时装在孩子衣兜内。听录音后,发现6月20日班级一位吴老师把鞋子放在孩子的额头上,虽然是为了让孩子安静地睡觉,但做法很不合适。郭女士说,听到了很多不应该从幼儿园老师口中说出的侮辱和恐吓小孩的话语,以及存在打掐等行为。向幼儿园投诉后,当事人吴老师承认自己确实在壮壮头上放了鞋,在郭女士提供的视频中,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哭着说,自己是在跟孩子玩,想让娃早点睡,没有啥恶意。

事发后,郭女士向碑林区教育局进行了反映,该局6月23日做出处理决定:要求幼儿园立即对涉事教师予以辞退,对家长登门道歉,做好家长和幼儿的安抚工作,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进行全面整改,对全园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整改期限为两个月。同时将该园2016年年检暂定为不合格。碑林区教育局称,涉事老师吴某是陕西工运学院(东窑坊幼儿园协议单位)的一名实习教师,在托一班担任保育员。吴某将手机及鞋子放在幼儿头部属不当教育方法,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是违规行为。

考虑到孩子受到了心理伤害,郭女士提出了8万元赔偿,幼儿园不同意,双方多次报警,未得到解决。郭女士曾将幼儿园多段录音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李琳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