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买卖 亟须监管发力(2)

2016-08-17 08:17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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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假证买卖 亟须监管发力

 监管联手协力

  ■管理成本高、监管难度大,需要部门协同合作、加大打击力度

打开淘宝等一些电商渠道,输入“病假条”“实习证明”进行搜索,结果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病假条’‘实习证明’的相关宝贝。”那些声称自己能代开病假条或者各类证明的卖家,更多地活跃在微博、百度贴吧等更开放的网络平台。

据了解,为了规避一些网站对购买证明、病假条等网络交易的屏蔽,这些买家通常在微博、贴吧或者论坛上留下微信号和QQ号,再通过这些平台进行暗箱操作。即使是在淘宝上,这些店家也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存在着,“挂羊头卖狗肉”,通过售卖其他正常商品来打掩护。

根据朋友提供的线索,记者在淘宝联系了一家经营翻译业务的店家,说想购买一份实习证明,但立即被以“手机旺旺总是断线发不了文件”为由,要求通过QQ联系。

“由于淘宝旺旺的聊天记录无法删掉,所以只能在QQ上聊天,完成后删除好友就不会留下任何记录。”在QQ交谈中,卖家告诉记者,在淘宝上不能涉及“开证明”相关的内容,下单前必须在淘宝旺旺上假装聊一下“翻译文件”,而不是直接聊“开证明”,然后才能在淘宝拍下相关链接,对卖家服务评价时也只能留下“翻译质量好”等信息。

“QQ和微信这些联系方式更加私密,交易行为也更难鉴定。尤其是对于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的管理规定,涉及的条款也很模糊,增加了监管难度。”葛磊说。

“购买病假条、实习证明这种需求的大量存在,导致市场形成这样一种产业链。网络具有匿名性和开放性特点,获取和交流信息的方式更加便捷,为这些产业提供了一个有利渠道,促进了这些违规行为的扩大化。”云南大学信息学院教授黄铭说,“现阶段,对这些行为执法的技术成本和管理成本很高,还需要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强化协同合作,才能加大打击力度。”黄铭认为,“公安机关要对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铲除制假贩假滋生的土壤;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应当主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遇到违法商家,应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售假买假 严管严查(记者手记)

有事请假难获批准,假期有事不想实习……网购假证明的人,都说自己有难处,“网购证明,省去了现实生活中托人情找关系的麻烦,办事再也不用求人了。”代办假证明的“产业”,在互联网上应运而生。

50元一张实习证明、100元一张病假条,“私人定制”的网购看上去省时省力,解决了不少麻烦。但如此弄虚作假,不只是不守诚信有违道德,也会因隐私泄露带来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明文件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利和快捷,绝不应成为网购假证的借口。一方面公众还是要通过正当方式实现自身需求,不能贪图一时便利选择违法;另一方面,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理当担起对各种广告、信息的审查义务。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要想真正实现有效利用,还需多方发力,各方依法依规行事,营造清朗而共赢的网络时空。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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