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公告发布 报名须填写诚信承诺书 共招考2.7万人

2016-10-13 14:1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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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刚刚发布,本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7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悉, 打击考试违纪依然是今年的主旋律。在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招考人数方面,本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7万余人。

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华图教育专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在此次招考中许多职位都要求应届毕业生身份,这就给应届毕业生增加了更多的职位选择。但是,华图专家指出,在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过程中,仍有许多需要注意的方面。

注意事项一:应届毕生的年龄要求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注意事项二:拥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的人员,除了2016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考生之外,还包括其它满足条件的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可咨询用人单位,具体要求有些差异。

注意事项三:应届生在校期间的任何社会实践经历都不可以作为基层工作经验。华图教育专家提醒,若应届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和要求,可以报考相关职位。

注意事项四:应届硕士生或博士生不可以以本科身份报考,华图教育专家指出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政策规定:“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注意事项五: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必须材料齐全,并能提供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在填写相关报名表时一定要做到内容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状况,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其后果自负。

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是继续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二是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进入门槛。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采取允许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落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

三是进一步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继续对省级以上和市(地)级以下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即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以满足招录机关实际用人需要。指导部分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系统结合本行业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进一步提高试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是进一步严格考察工作。招录机关将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

五是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的各类涉考犯罪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人员,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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