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生儿没户籍如何办医保

2016-11-17 08:42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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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先生:我是北京市非农业集体户口,妻子是外省户口。我家孩子今年7月出生于北京,由于给孩子办理公司集体户口手续较繁琐,公司告知今年底才能办好,可到时就错过了9月到11月全市统一的“一老一小”缴费时间。经查询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规定,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属于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请问,在孩子没有户籍的情况下,可否用出生证明及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一老一小”。

市人力社保局:依据北京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105号文件)的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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