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4日讯(记者 耿娟)24日上午,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补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北京市将对全市17489名乡村教师发放岗位生活补助,覆盖290所乡村中小学校和93所山区镇区中小学校。
《办法》规定,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范围在乡村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拓展到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即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分类中的“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根据《办法》,北京乡村教师岗位补助的发放时间从今年9月1日起计算。
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发放,由市教委根据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距离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远近,将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学校划分为五大类,制定差别化标准。补助金额最低每月1400元,最高达到每月4000元。
各区教委统筹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同一市级分类学校中区级差别化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各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落实本校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以“岗位和任教年限不同”等为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差值一般不超过本校平均额度的5%。
附:2016年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市级)
类别 |
距离市中心的直线距离(km) |
学校数(所) |
教师数(人) |
标准 (元) |
1 |
d<30 |
54 |
2969 |
1400 |
2 |
30≤d<50 |
176 |
6831 |
1800 |
3 |
50≤d<70 |
86 |
3579 |
2400 |
4 |
70≤d<90 |
48 |
3103 |
3200 |
5 |
90≤d |
19 |
1007 |
4000 |
总计 |
383 |
174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