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电影台词 绵阳9岁女孩走失 家长24小时后报警

2016-11-25 11:29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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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监控 两天后在邻镇找到孩子

回到家中,整个晚上,赖女士和丈夫不敢关灯,不敢睡觉。“天一亮,我就和老公一起再次上街寻找,直到21日上午10点多钟,确实没有女儿的消息后,我和老公来到了杨家派出所报警。”赖女士说。

24日,涪城区公安分局杨家派出所副教导员王槐介绍,接到报警后,他们立即调取监控,发现轩轩确实和一名小姑娘离开了场镇,立即将轩轩和另一个小女孩的截图发到周边乡镇派出所,协查寻找。

周边乡镇反馈的信息都说没见过这两个娃娃,警方加派警力寻找轩轩。22日10点,警方接到了目击者电话,称看见两个小女孩往几公里外的玉皇镇方向走去,随后警方在玉皇镇找到了轩轩。

“幸好不是拐卖。当时另外一名小女孩喊轩轩到她家去耍,轩轩就跟着去了。那个小女孩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一名年迈的婆婆,根本没想过轩轩家在找她。”王槐说。

为何不及时报警?

“听说失踪不到24小时不立案”

虽然轩轩找到了,但民警非常不解:孩子走失了,赖女士为何不第一时间报警呢?

赖女士称,因为听说“人员失踪不到24小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于是就开始自己寻找,等到24小时后再报警。

24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赖女士,她介绍,自己当时几次想到过报警。但是,邻居告诉她,“人员失踪不到24小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赖女士称,她和老公商量过,也回想起自己曾看过的电影电视剧,里面演的是“人员失踪不到24小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才等到次日上午报警。

24小时才立案?

警方:谣言!失踪应立即报警

“人员失踪不到24小时公安机关不立案,这完全是谣言。”涪城区公安分局杨家派出所副教导员王槐说。

王槐介绍,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不管是成人还是未成年人,法律根本没有规定失踪后24小时才会立案。特别是小孩儿、老人,走失后家人都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王槐介绍,正常的成年人失踪可能性小,有可能是因为某事不想回家,因此,家属在报正常成年人失踪时,警方会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进行判断,然后决定是否立案。

那么,“失踪不到24小时不立案”的谣言是如何而来呢?对此,成都商报记者搜索发现,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曾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对此,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曾在微博上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王槐提醒家长,发现孩子失踪后最早的24小时,是找回孩子的黄金时间,家长和亲友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将采取及时行动,会增加短时间找回失踪孩子的几率。”王槐提醒,发现孩子失踪要第一时间报警,父母一定要及时到公安机关采集本人血样,以便在侦查过程中进行比对。(图片由警方提供 戴莉玲 钟明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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