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6日讯 近日,教育部就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提出意见,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制度,完善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等相关工作机制。
意见指出,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由各地和学校组织实施的有关科目考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对考试场所提出规范要求并开展督查。
各地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依规实施考试。要把好人员关,加强考务工作人员选用工作,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考务管理、作弊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要把好入场关,对进入考试场所人员的安全保密检查提出明确要求,查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携带物品;要使用安全检查设备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实行考试入场检查。要严格监考巡查,加大对考场实地和网上巡查力度,防范、制止并如实记录违规行为;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实时传送标准化考点网络监控图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后果,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考试作弊等各类违规行为。同时,还要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