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称近段时间有群众反映,当地教育系统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教职员工应及时纠正整改,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中国青年报)
【网友议论】
刘豆豆同学撒:确实,老师做了微商,心思就不全在孩子们身上了,我们这老师就这样,但是另一方面,老师们工资太少。
SA张永飞:收入够高,生活够好,谁下班以后还做微商呢?
钢镚儿的蹦儿:赶紧禁止吧,整得跟传销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