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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2017-05-04 13:1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4日讯 近日,丰台区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相关问题解答。对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居住登记卡的日期有什么要求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丰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1.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免试、就近,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工作政策依据是什么?

2017年4月16日市教委发布了《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提出指导性要求。

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实际,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实施《丰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3、主要入学方式是什么?

丰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继续实行片区入学,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小学入学为12个片区,初中入学为7个片区。

4.民办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民办学校按照工作方案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初中校6月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校6月8日前完成跨区招生工作、6月18日前完成本区招生工作。

5.寄宿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寄宿学校按照工作方案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寄宿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寄宿初中校6月8日前、寄宿小学校6月1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6.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小学入学有哪些相关政策?

⑴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⑵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中的社会保险有什么要求?

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从2016年12月至申请月上上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⑶实际居住证明(租赁)怎么审核?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自2016年12月至申请月的完税证明、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和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属实证明。

⑷对居住登记卡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居住登记卡的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应为2017年4月26日(含)以前。

对全家户口簿有什么要求?

如全家户口簿不能清晰表明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还需提供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

⑹对儿童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有什么要求?

由儿童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需使用我区统一文本),审核时需提供证明原件。可登录“丰台教育”信息网站查询。

⑺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①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②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③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④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⑤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

⑦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⑧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⑻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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