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教育> 正文

孩子寄宿闯祸 家长仍要担责

2017-06-01 09:19 北京日报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怀柔区法院昨天公布的一项调研显示:校园安全案件超九成发生在校内人员群体中,同学间的伤害成为案件“主流”,而多数家长在伤害发生后都认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法官提示,监护关系不能轻易设立或变更,即使把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后,监护权不会随之转移;若孩子伤害了其他同学,家长要和学校一起担责。

小刘同学的父母都是生意人,无暇顾及小刘的学习,就将他送进了怀柔某寄宿小学。有一次,小刘与同学发生口角,一生气将围观的同学小孙推倒在地,造成小孙背部两块肩胛骨骨裂。小孙于是将学校、小刘及其父母共同告上法庭。

庭审时,小刘的父母表示,他们将孩子送到寄宿学校后,孩子的监护权就已经转移至学校,家长无法约束孩子的行为,所以孩子在校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应该由学校承担。

怀柔区法院法官江鹏程表示,未成年人到学校学习,在双方没有约定转移监护权的情况下,不能理所当然地推定学校成了孩子的监护人,小刘的父母也应当承担责任。不过,由于此案是在寄宿学校内发生的案件,双方矛盾激化期间,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予以劝导,及时纾解矛盾,所以教育机构显然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理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怀柔法院经过调研发现,该院近3年来受理的53起校园伤害案件中,51起都是校内人员伤害,同学间的伤害成为案件“主流”,所占比例高达九成。此外,伤害发生后,大多数家长会认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忽略了实际的侵权人。在上述53起案件中,有36起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起诉侵权人,但要求校方承担全部责任,约占案件总数的70%。

法院表示,这些案件中的学生家长在起诉前都和校方有过沟通,在校方表示要“负责任”的情况下,家长普遍认为校方承担的是全部责任。事实上,所有学校都统一投保了校方责任险。在开庭时,会由保险公司派律师出庭应诉,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非全部。

江鹏程法官告诉记者,校园伤害案件原因多样,在未成年人心态失衡过程中,家庭影响和学校、社会的后续帮扶至关重要。“家庭对人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一言一行,即便孩子进入寄宿学校,也可以通过探望或电话沟通的方式给孩子以积极的引导。”江鹏程说。

作为司法机关,怀柔法院也将工作由法庭内延伸到法庭外,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部分未成年犯有悔改表现又无法申请社会救助基金等情况,怀柔法院成立法官姐姐“爱心基金”,针对患重大疾病、过失伤害、交纳学费确有困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予以救助,帮助失足少年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闫莉青(QL0005)作者:王天淇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