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网帖引发关注。发帖人自称王亚玲,2015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于2017年3月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方式参加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单位平昌县司法局,岗位是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网上报名信息初审中,王亚玲顺利通过审核,参加笔试考试后进入面试名单,但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巴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因“不属于法学类”提出专业不符,审核不通过。(成都商报)
【网友议论】
原野:这就是一个沟通和咨询都能解决的问题,怎么会搞成这样?
远方:公共资源分配必须要讲规则我不反对,但规则必须得到大众认同和认可才行。
俯瞰:就是称呼不同,法学专业与自考法律专业没什么区别,看学科设置就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