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日前,有网友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到校缴费入学,这是正常的招生流程,岂有不预交学费就拿不到录取通知书的道理?面对所谓的“预录费”,许多考生和家长的第一反应是遭遇了骗局。然而,湖南工商职院招生办证实,确有催交学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一事。其实近年来高校擅自收取“预录费”已不是新鲜事。教育部早在2011年就曾专门下发通知,严禁高校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然而,一些高校却依然故我,顶风违纪,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应该看到,“预录费”源于一些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招生难的尴尬。从每年招录情况看,经常出现部分被录取的学生开学时不来学校报到,造成了招生指标的浪费。为此,有高校就想出了“预录费”的办法,先让考生缴纳一定费用,通过经济手段拴住考生,从而减少和避免被录取却不报到现象。
事实上,“预录费”并非高校招生的“法宝”,反而会事与愿违。首先,“预录费”说明高校缺乏自信,也会让考生对其办学实力产生怀疑。其次,不缴费不发录取通知书,凸显高校的急功近利。对于高校来说,要想提高报到率,让被录取的考生欣然而至,唯有扎扎实实练好内功,打造特色专业,提高办学质量,切实增强学校的吸引力。诸如“预录费”这样的旁门左道,无异于饮鸩止渴,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