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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跑路成“报班”纠纷主因

2018-05-30 08:59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培训机构跑路成“报班”纠纷主因

随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教育理念的盛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目前因“报班”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昨天上午,北京昌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近三年来审理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的整体情况。根据法院统计,教育机构“跑路”成为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文化培训公司停业

学员诉退费获支持

小昀的母亲吴女士和北京某文化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为小昀购买葫芦丝基础课程,总课时48节,小昀当即向文化公司交纳了培训费用5700元。但后来文化公司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停止经营并将经营场所内的设备和办公用品搬空。

因多次联系文化公司无果,小昀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文化公司退还剩余培训费。庭审中,小昀称,签约后他已经上了30多节课,还剩下1200元。与小昀情况类似的还有30余名学员,上述人员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培训费。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因文化公司停业,导致学员与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解除后,学员主张文化公司返还培训费,并无不当。最终,法院判决文化传媒公司返还小昀培训费1200元。

部分教育机构

直接锁门倒闭

据统计,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5月25日,昌平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07件、审结82件,其中2016年受理4件,2017年上升到69件,今年截至5月25日已受理34件。从纠纷产生原因上看,由于教育机构“跑路”产生退费难而引发纠纷的共84件,占总案件数的76%;因教育机构更换教学场地、教师等引发纠纷的共23件,占总案件数的24%。

“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在倒闭前并无异样,之后直接锁门并张贴告示通知学员停业,导致学员无法通过沟通协商方式与之解决问题,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造成大量诉讼涌入法院。”昌平法院法官表示。

此外,教育培训机构往往以充值打折或满减等优惠活动吸引学员预付费购买课程,机构则以扣划已上完课时的方式计算学费。昌平法院法官介绍,“因为学员并不掌握课时情况,一旦产生纠纷,学员要求退费时只能估算剩余课时,教育培训纠纷中很多都有这种情况”。

认真审查合同

注意保存证据

昌平法院发现,在儿童培训教育纠纷中,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大多是格式合同,许多合同文本表意不清,字句有歧义,甚至刻意增加免除教育培训机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往往疏于对合同的审查而草率签署,为日后纠纷的产生埋下隐患。

一些家长在选择教育机构时并没有认真核查培训机构的资质和办学条件,仅凭口耳相传或广告就盲目做出选择;一些家长不注意保存报名合同、交费收据等书面材料,导致家长及学生诉至法院后,因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后果。

基于此,法官建议,家长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培训机构进行资质审查,要求其出示营业执照、办学许可、教师资格、相关授权手续等,在订立书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相关条款,对于模棱两可的语句要求机构充分释明。

此外,法官表示,在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后一定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培训合同及相关附件、缴费凭证、课程表、转账记录等;保留好与培训机构及人员沟通的手机短信或微信等聊天记录。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涉嫌欺诈,学员作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向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当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时,家长可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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