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教育> 正文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2018-08-29 08:55 北京晨报

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方案提出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各方面责任,并决定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方案近期将正式印发实施。

■应对

“防控青少年近视方案意见稿”提出

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

记者28日获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起草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已结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方案近期将正式印发实施。

一双双明亮的眼睛,决定着精彩世界在孩子心中的样子,影响着他们身心健康,关系着国家和民族未来。为防控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征求意见稿规定,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调查

课业负担+电子产品成伤眼“杀手”

“除了丧失生命,没有比丧失视力更恐惧的事情了。”一位专家曾如此形容视力健康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当孩子们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的趋势时,这便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是什么导致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应该如何扭转近视低龄化趋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问题:

八年级学生近视率超六成

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验光配镜部门口,近20个孩子正在排队等待,他们大多戴着眼镜。经询问,他们中最大的15岁,最小的才6岁。带孩子来“试戴镜片”的市民王欢告诉记者:“儿子上小学三年级,上学期说看黑板模糊,我们没太在意。后来发现孩子眯着眼看电视,我们才过来检查,发现是近视外加散光。”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四年级、八年级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分别为36.5%、65.3%。而据此前由北京大学中国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国民视觉健康报告》白皮书显示,我国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患病率都超过了70%,而且还在逐年增加。

《国民视觉健康报告》白皮书估算,2012年,各类视力缺陷导致的社会经济成本约6800多亿元。如果近视人口持续增加,在航空航天、精密制造、军事等领域,符合视力要求的劳动力会面临巨大缺口,将直接威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

究因:

电子产品加剧近视低龄化

“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和“缺乏户外活动”是近视的主要诱因,而课业负担重和沉迷电子产品则加剧了青少年的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和户外活动缺乏。

《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显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作业时间过长,参加校外学业类辅导班比例较高,学习压力较大。四年级学生数学、语文单科平均每天作业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为4.4%、8.7%,八年级学生数学、语文单科平均每天作业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为4.6%、3.4%。

除了课业负担外,电子产品的普及也成为近视低龄化的重要原因。

“大家在公共场所经常可以看到,为了不让孩子哭闹,家长特别是年轻家长把手机或平板电脑给孩子看视频、玩游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说,这些电子产品在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给健康带来了很大威胁,其中之一就是影响孩子视力。

建议:

实施“五位一体”综合防控

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主战场在学校,但是呵护他们的双眼,显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有关部门表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实施社会、学校、家庭、学生、专业机构“五位一体”的综合防控策略。全社会要给孩子适当轻松的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运动环境;学校提供良好的环境设施,减少作业量,加强用眼教育,坚持眼保健操制度,保证阳光下体育运动;家庭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孩子正确的用眼习惯,提供全面的营养;孩子自身要有预防近视的观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已经结束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对社会各方的责任进行明确,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如: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考试次数等。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