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东城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挂牌仪式举行,来自北师大、协和医科大学、协和医院等机构的10位受聘专家展开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引导特殊教育学生康复训练等融合教育研究。首席摄影记者 李木易/摄(资料图片)
昨天(28日)上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残疾人事业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18)》正式发布。蓝皮书回顾了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我国特殊教育始于1874年,但特殊教育的大发展却是改革开放以后,到2016年,有特殊教育学校2080所,在校的残疾学生有491740人。
蓝皮书指出,残疾人的义务教育是国家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理上说,每个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个残疾儿童的权利,也是每个残疾儿童家长应尽的义务。
1874年,英国传教士威廉·穆瑞在北京建立了我国第一所盲人学校,尽管当时只有2名学生,但它却是中国西方模式特殊教育的发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百废待兴,加之当时尚未普及义务教育,最初10年,特殊教育的发展也较缓慢。到1977年,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286所,学生29000人,且这些学校主要是招收盲、聋学生,几乎没有其他类别。
1978年以后,我国特殊教育开始获得长足发展。随着一批政策法规的出台,不仅接受特殊教育的人数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特殊教育对象的类别也大为增加。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类别的基础上,在法律层面还增加了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近年来,在实践层面还开始了孤独症、学习障碍和情绪行为异常等类儿童的教育。值得重视的是,自1978年开始,中国对轻微违法犯罪儿童和智力超常儿童特开展专门的教育,开始与世界接轨。
改革开放后,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成倍增加。1978年特殊教育学校有292所,1988年就增加到577所,1998年达到1335所,2015年达到2053所,2016年达到了2080所,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最多的国家,接受特殊教育的人数也在快速增加。1977年,全国在校残疾学生有29万人,1987年增加到53万人,10年增加了近1倍;1997年在校残疾学生为340万人,比1977年增加了10余倍;2007年在校残疾学生数为419316人,2016年则增加到491740人,是1977年的16倍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