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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网红玩具”坑娃 家长也要长点心

2019-03-11 16:08 钱江晚报

来源标题:防“网红玩具”坑娃,家长也要长点心

玩具被称为儿童最亲密的伙伴,对于儿童的智力发育和身心健康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近年来,一些只求新奇没有质量和安全的“网红玩具”,却成为导致儿童意外伤害、威胁儿童健康的杀手。

据本报报道,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日前就收治过一个被“网红玩具”伤害的案例,8岁的小学生奇奇(化名),因为误吞几颗磁力珠而吃尽了苦头,辗转多家医院无果,还差点胃穿孔大出血,危及生命,所幸最后在该院顺利取出了磁力珠,才脱离了危险。

事实上,近年来,有关“网红玩具”伤人的新闻屡见报端。比如,前不久,本报就报道了一则新闻:爸爸买“网红玩具”激光笔当礼物送儿子,儿子却用它弄瞎爸爸一只眼。此外,像大街上经常看到的发光气球,也是一款深受孩子喜爱的“网红玩具”,但其爆炸伤人的新闻是屡见不鲜。而像这次孩子误吞磁力珠的事故也是频频发生。

当然,“网红”并没有错,错就错在,这些所谓的“网红玩具”借助了网络传播的便利和所谓的创新,快速抓住了孩子的眼球,却在利益面前失守,不顾产品本身的安全和质量,一味追求猎奇,致使无辜孩子受到伤害,这才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谴责的地方。

在玩具市场,出于对孩子的保护,我们在安全方面具有详尽的规定。比如,对14岁以下儿童适用玩具的标识和说明,就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对玩具使用要求、使用年龄等做出明显的标识和说明。但这些“网红玩具”显然无视了这一规定:一方面没有做足设计上的安全防范,另一方面威力不小却不做安全警示;甚至有人无视孩子误食误吞或者长期把玩可能产生的量变到质变的潜在伤害,将硼砂、聚丙烯酸钠等工业原料做成“水晶泥”、“人造雪”这种“网红玩具”。

对此,监管部门需要把好第一关。从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从严把控、加强规范,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针对“网红玩具”主要通过网络这一渠道销售的特点,重点监控相关网络平台,把合法合规的经营要求落实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但我们也必须正视一个现实,很多“网红玩具”生产和销售都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借着口传、手授在同龄人中间扩散流通,比较容易规避监管,恐怕单靠监管部门的单打独斗也是徒呼奈何。

因此,防范这些“网红玩具”对孩子的伤害,家长的把关才是关键。在购买这些玩具时,家长尤其要多长点心,平时要多了解一些鉴别玩具质量的专业知识,在给孩子选择玩具时,不要盲目跟风,而应该多比较、多判断。首先要判断,这个玩具会不会有危险,适不适合自己的孩子,如果不适合,再“红”也要拒绝;其次是一定要查看玩具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对那些标注不规范、告知不详尽的玩具一律拒绝。事实上,只要家长把好了这道安全阀,这些有害的“网红玩具”便不太可能轻易地伤害到我们的孩子。

危险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共同努力才能将危害降到最低,在这方面,家长的参与责无旁贷。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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