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日(25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义务教育入学、普通高中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等作出规范,提出严查以“国学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普通高中举办各类实验班要报教育部门重新登记,严格控制规模。
严查以“国学班”替代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入学方面,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高中严禁违规争抢生源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对于特殊类型招生,通知强调,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另外,通知提出“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包括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本报记者 李祺瑶